(略) 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号《 (略)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3〕104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中以创新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4)BA*),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中以创新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
2、项目代码:*X*A*。
3、项目建设依据:《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甘泉社区W*单元B2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3〕201号)。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桃浦镇,东至规 (略) 、南至 (略) 、西至 (略) 、北至 (略) 。
5、规划用地性质: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Rs5)。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约*.83平方米,另退 (略) 用地面积399.4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略) 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九年一贯制学校用房及配套设施。
2、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0。
3、建筑退 (略) 红线要求:退规 (略) 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退 (略) 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退 (略) 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退 (略) 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并符合现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
4、建筑退轨道交通边线与控制线:按《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局部调整(调整后附加图则)》(沪府规划〔2023〕201号)执行,且符合轨交部门管理要求。
5、禁止机 (略) 段:按《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局部调整(调整后附加图则)》(沪府规划〔2023〕201号)执行,且符合交警部门管理要求。
6、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7、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8、建筑高度控制要求:50.0米。
9、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 (略) 中心线标高0.3米以上。
10、风貌及品质控制: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筑材料应主要采用铝板、石材、陶板等材料,确保高品位与高品质。
11、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已批准的《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甘泉社区W*单元B2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3〕201号) 中的有关要求。另涉及建管、绿化、卫生、生态环境、交通、交警、民防、绿化、水务、电力、轨交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