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农办法〔2021〕3号)和《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闽农执法函〔2021〕291号)文件精神,为提升农业执法队*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需开展执法练兵活动。现将开展20 (略) 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项目进行询价,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 (略) 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项目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三、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项目内容
1.培训人数38人。
2.培训天数3天。
3.报价人培训期间提供培训所需场地、设施设备,承担培训人员的食宿。
4.报价人培训期间确保培训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
5.培训的基础内容包括队列会操、基础防卫、现场控制和应急处置等训练活动;执法人员身体素质和抗压能力训练;执法人员仪容仪表,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等训练。
6.报价人完成项目的时限为中标签订合同后10天内。
五、报价资料内容
1.报价表(含税);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报价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及符合投标信用要求的声明函。
4.报价人具备承担此项目能力的声明函。
报价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并密封装袋后在密封袋口加盖公章,密封袋封面写明“20 (略) 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项目”和贵单位名称。
六、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从2023年6月1日15:00点至6月4日15:00点(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将报价文件一 (略)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号楼8 (略) 农业农村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本次采购以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总金额最低的供应商中标。
3.本次采购结果将在报价结束后两个工作 (略) 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成交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
4.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八、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杨其康
联系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