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公 告
(2024)浙0383破33号
本院于2024年12月2日,根据张坤良申请,裁定受理浙江 (略) 破产清算一案,同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并指定浙江嘉瑞成(永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该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1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 (略) (略) 温州大道亨哈大厦6 楼,邮编:(略),联系人:章舒梦、刘灿,联系电话:(略)、(略)),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 (略) 理。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 月22日上午9 时 (略) 第六审判庭(地址: (略) (略) 1180 号)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