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1:各投标人,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招 (略) 场营商环境,防范遏制围标串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将探索实行“实名制”投标。“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请投标人提前做好安徽省公 (略) 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特别提示2:本项目已纳入郎溪县标后监管项目库,将严格按照《 (略) 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实行重点监管,如发现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会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本项目已 (略) 定位考勤管理,对考勤不合格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郎溪十字园区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十字园区排水明渠综合整治工程一期)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郎溪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发改备案(2022)140号;
1.4 招标人:郎溪县思创科 (略) ;
1.5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资金;
1.6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郎溪十字园区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十字园区排水明渠综合整治工程一期)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LXX-GC-GK-*;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LXX-GC-GK-*;
2.5 建设地点: (略) 郎溪县十字镇;
2.6 合同估算价:*.40元(含暂列金*.00元);
2.7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20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长约2公里(底板硬化*平方米、两岸护坡*平方米;新建箱涵3个,长50米,净宽3米),绿化*平方米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1)项目设计: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设计主持、管理、指导; 设计与施工的协调;配合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2)项目施工:中标人承担所有工程材料的采购以及总承包施工、管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9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0 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40元,含施工图设计费用、施工费用及赶工费用;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最终结算不得超过中标价,超过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固定金额25.*元不可竞争(含勘察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任一项即可):① 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拟委任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略) 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略)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略) 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 (略)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分工,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7其他要求:
1.根据 (略) (2021)40 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投标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配备须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职注册建造师专业、人数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中相关规定,投标资格要求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造师需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 号第六条规定,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人员配备情况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 (略) (略) http://** 查询结果为准。
3.8 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联合体项目牵头单位项目经理实名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网(http://**,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10 月8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略) 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8日9时00分。
6.2 郎溪县:郎溪县碧水豪庭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二 (略) 开标2室。投标人 (略) (略) 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3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郎溪县支行
账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略) (略) 网、 (略) (略) 、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安徽省招标 (略) 和上发布。 (略) 站招标公告 (略) (略) 网不一 (略) (略) 网为准。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郎溪县思创科 (略)
地 址:郎溪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 186 5639 7700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科谨 (略)
地 址:郎溪县郎川街道中房朗润园北门向西90米
联 系 人:*工、曹工
电 话:181 3025 5985(*工)、186 5630 9757(曹工)
9.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郎溪 (略) (略) 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
电 话:0563-*
9. 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 招标人信息
名 称:郎溪县思创科 (略)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 186 5639 7700
10.2.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科谨 (略)
联 系 人:*工、曹工
电 话:181 3025 5985(*工)、186 5630 9757(曹工)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 (略) (略) 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 (略) (略) 网/服务指南/《 (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 (略) (略) 网/服务指南/《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
11.3如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投标。
11.3.1投标人需通过“标证通”APP申领移动CA证书,相关操 (略) (略) 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实名制投标操作手册》。服务热线:400-998-0000
11.3.2未申领移动CA证书且已办理介质CA(安徽CA、南京翔晟)的投标人,可凭介质CA主锁在有效期内免费新增一个移动CA证书(有效期和介质CA主锁一致),免费办理服务热线: 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