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扶绥同正供销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扶绥县新宁镇农产品仓 (略) 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同正供销函〔2023〕6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响应中央、自 (略) 对深化供销系统综合改革的号召,更好的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拟同意扶绥县新宁镇农产品仓 (略) 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二、该项目代码:2307-*-04-05-*。
三、项目建设地址:扶绥县新宁镇岜晓路南面、扶南大道西面B地块和岜晓路北面、扶南大道西面2021-13-B地块。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报告》提出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为建设建筑总面积共18000平方米,其中包含保鲜低温仓库、交易大棚、农产品粗加工中心、预处理及包装中心、综合管理中心和后勤保障中心等,并配置冷链运输配送车辆、农产品检测设备等;改建装修已有房屋网点7800平方米,新建2200平方米覆盖全县各个行政村,共计10000平方米作为农资网点。
五、原则上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13500.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570.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51.93万元,工程预备费961.79万元,建设期利息516.2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政府专项债及业主自筹。
七、关于招投标范围:扶绥县新宁镇农产品仓 (略) 场项目进行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报告》提出该招标计划的招标范围、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合理的。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节能。原则上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工程节能措施。
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部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后报我局审批,并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扶绥县新宁镇农产品仓 (略) 场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扶绥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扶绥县同正大道642号人力资源大厦A座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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