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财政局、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商务局、 (略) 能源局联合印发《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十四五” (略) 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采的指导性文件,是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 (略) 将聚焦国家和云南省的重大 (略)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能源资源安全,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前 言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供应,优化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与结构, (略) 矿业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 (略) 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81号),结合《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略) 情,统 (略) 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 (略) 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采的指导性文件,是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规划》是县(市、区)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重要遵循。
《规划》适用范围: (略) 辖行政区域。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一、经济社会与矿业发展概况
(一)地理概况
(略) 位于云南省东北部,地处云、贵、川三省结合部的乌蒙山区腹地,金沙江下游沿岸,坐落在四川盆地向云贵高原抬升的过渡地带,东侧紧邻 (略) ,南侧紧邻 (略) ,西侧紧邻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以金沙江为界相邻,北侧紧邻 (略) 以金沙江为界相邻,国土面积为*平方千米。 (略) (略) 1区,共计143个建制乡、镇及街道办事处。20 (略) 户籍人口*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69.*人。区内有23个少数民族,其中人口数较多的少数民族有苗族、彝族和回族等。
全市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属典型的高原山地地形。平均海拔1685米,最高海拔为巧家药山4040米,最低海拔为水富滚坎坝267米。属高原季风型立体气候,年平均气温16.2℃,年平均降雨量916.8毫米。
(略) 境内的有金沙江、牛栏江、横江等河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2080.*千瓦以上。建成中小电站242座,在建中小电站45座,筹建中小电站75座。金沙江流域昭通境内在建的白鹤滩水电站装机容量超*千瓦,是世界在建第二大水电站,溪洛渡水电站装机容量*千瓦,向家坝水电站装机容量为*千瓦。
(二)经济发展简况
20 (略) 地区生产总值(GDP)1289亿元,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为*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6.1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482.78亿元,增长2.9%;第三产业增加值579.8亿元,增长5%。三种产业结构为17.5:37.5:4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1.3%、28.8%、49.9%,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9、1.2、2.1个百分点。
(三)矿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略) 202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802亿元,工业增加值达304.8亿元,比上年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7.4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其中矿业经济实现总产值240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30%,比上年增长1.3%。煤炭开采洗选业增长17.9%;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下降1.2%;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17%;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下降20.3%; (略) 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上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
《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发布实施以来, (略) 矿产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优化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布局,有效指导了矿业权的科学合理设置。
(一)矿业秩序明显好转
按照“一矿一主、有序统一、规模开采”的原则,扶优扶强,大力推进资源整合,使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通过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工作, (略) 的重点矿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对非法采矿、越界超层开采等行为进行有效的清理和查处。
(二)矿产资源勘查取得较大突破
(略) 围绕重点矿集区,以寻找煤矿、铅、锌、磷等矿产为主,地质找矿取得较大突破。从2016年到2020年年底, (略) 新增煤矿(原煤)资源量3.3亿吨,新增铅矿(金属量)资源量27.*吨,新增锌矿(金属量)资源量104.*吨。在镇雄县羊场地区开展磷矿调查评价工作,共控制磷矿层分布范围12平方千米,估算磷矿(矿石)资源量12.3亿吨,找矿前景巨大。
(三)矿业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全市采矿权数量由1568个减少为803个,减少48.79%。其中第一类、二类采矿权数量由556个减少为444个,减少20.14%;三类采矿权数量由1012个减少为359个,减少64.53%;大中型矿山比例由2015年的8.07%提高到2020年的8.84%,矿业开发布局逐渐趋于合理,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矿山地质环境持续改善
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加强对土地退化、水质污染、地面沉降、塌陷、滑坡、泥石流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综合治理,全市矿山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略) 已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矿山401个,修复面积832.56公顷,投入资金8238.*元,其中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矿山192个、图斑397个,修复面积589.63公顷,赤水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09个,修复总面积242.93公顷。生产、新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矿区损毁土地得到及时复垦。
(五)绿色矿山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全市现有1个矿山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为毛坪铅锌矿。该绿色矿山紧紧围绕“科技显实力、指标定地位、环保树形象”的工作主题,以打造“技术领先、绿色矿山、绿色家园”为目标,抓紧科技创新工作,不断推广新技术新成果应用,助推转型升级、节能降耗。秉承“善待自然、绿色发展”的环保理念,持续实施周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地灾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选矿厂、办公区绿化面积达到348亩,人工绿化面积5.4亩,矿山绿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该绿色矿山的建设为推动绿色矿山建设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略) 矿山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六)矿业经济稳步发展
“十三五”期间, (略) 全力打造以硅铝产业为重点的工业发展新引擎;*吨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全面建成;绿色硅材一体化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填补了省内页岩气勘探开发的空白;镇雄县磷矿资源开发前期工作扎实推进;铅锌矿采选及冶炼、化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煤炭开采洗选业经济稳步增长。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基础地质调查程度不足
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及大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远景调查进展较为缓慢,矿产勘查面临向隐伏矿、深部矿、难识别矿、新类型矿、新用途矿转移延伸,找矿难度日益增大,技术要求高,投入资金量大,再加上对国内外新技术、新方法发展的现状和应用情况了解掌握不够,加大了矿产资源勘查难度。社会资金勘查项目分散,且多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对重大找矿工作进展造成一定影响。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待提升
(略) 矿山数量多、分布散,从矿山结构来看,小型矿山所占比例较大,而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管理水平好的大中型矿山仍然较少,部分矿山存在开发利用水平低、伴生矿利用率低等问题,缺乏科学合理规划, (略) 矿产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矿业管理秩序及矿业经济的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三)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仍需加强
部分矿山在开发利用过程中环保意识不强,开发方式的粗放导致的环境破坏问题仍然存在, (略) 矿山基数大,历史遗留问题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综合治理工作仍需加强。
(四)矿山企业创新能力不足
矿山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小型矿山企业多,矿业产业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创新意识不强、投入不够,对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不足,采选冶精深加工,全产业链、全价值链不足,导致整体技术水平与工艺装备大型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尚有差异,需进一步提高矿产品精深加工水平,补足、延伸、强化产业链。
四、矿产资源概况与主要特点
(一)矿产资源概况
(略) 矿产资源丰富,主要矿产有煤、铅、锌、页岩气、硫铁矿、银、水泥用灰岩等,煤矿主要 (略) 昭阳区、盐津县、威信县、彝良县、镇雄县等地,是云南优质煤主要富集区之一。
(二)矿产资源特点
(略) 矿产资源丰富,主要矿产资源量大,成矿条件好,有良好的找矿前景。
(略) 煤炭具有煤种全,分布广,保有资源量大,煤层厚、煤质优良、稳定、利于开采等特点。
页岩气资源量丰富,找矿前景较好,资源量位居全省前列,依托页岩气资源优势,推进页岩气矿产发展,打造绿色、高效的清洁能源基地。
金属矿产以铅、锌为主。铅、锌点多、面广、资源潜力大,是区内最具开发价值和找矿前景的矿产之一;铜矿点多,规模小,具一定的找矿前景;铁矿以赤铁矿、菱铁矿为主,大多属难选冶矿石。
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矿种较多,分布较广。在已探明的资源量中以硫铁矿和水泥用灰岩为主,其次是重晶石、萤石、石膏等。硫铁矿多数产于煤系地层中,或与煤共生。磷矿、硅石矿资源量大、品位高,资源潜力大,找矿前景好。
(三)优势和重要矿产
根据已查明矿产资源量情况,产业基础及矿产 (略) 场的竞争能力等综合因素, (略) 的优势矿产和重要矿产为:煤、页岩气、铅、锌、锗、硫铁矿、水泥用灰岩、磷矿、硅石矿。
第二节 形势与要求
“十四五” (略)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发展战略,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 (略) ”建设的深入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签署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战略和政策的交汇叠加,云南省新发展格局的加速构建、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的决策部署, (略) “十四五”规划, (略) 资源特点、产业基础、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重点打造绿色能源、绿色硅铝产业,将其打造为千亿级产业,巩固发展化工、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传统产业经济更进一步,加快发展新材料、新型绿色建材等优势产业。矿业可持续发展、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等任务艰巨。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持续增大
“十四五”期间, (略) 将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仍将维持在高位。预计到2025年, (略) 场需求量将达到:煤炭*吨,页岩气2亿立方米,铅(金属)*吨、锌(金属)*吨、磷矿*吨,天然石英砂*吨,水泥用灰岩*吨。
二、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略) 已查明保有资源量:除煤矿静态保障年限大于100年,其余矿种如铅锌矿静态保障年限小于15年,水泥用灰岩静态保障年限小于10年,页岩气、磷矿、硅石矿、铝土矿等勘查程度不足。从静态保障年限看,铅锌矿、水泥用灰岩等矿产资源供应已呈不足之势,应加强战略性矿产及优势和重要矿产找矿工作。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略) 绿色矿业发展产业链条相对较短,矿业经济发展方式相对单一,需进一步加大对特色矿业的扶持力度,在矿业发展投入、利益分配、矿业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充分发挥绿色矿业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带动作用。
四、矿产资源管理面临新挑战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将逐步加强制度创新、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实施矿业权竞争性出让, (略) 场活力,积极推进“净矿”出让,提升资源开发时效,立足服务“产业集群”的发展定位,为“十四五”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五、绿色发展对矿业开发提出更高要求
(略) 重视发展绿色矿业,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为更好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开展,提高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积极性,依据支持绿色矿山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使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 (略) 建设生态文明、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提升矿业整体形象,以及改善民生、促 (略) 和抓手。
第二章 指导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要求, (略) 政府实施“六大战略”的资源需求, (略) 情,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和利用“两种资源、 (略) 场”的要求,统筹安排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发等各项工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资源安全为目标,以绿色发展、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中心,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实现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略) 矿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略) 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地质找矿,保障能源资源供给。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实现找矿突破,增加资源储量和储备,保障能源资源供给,稳定矿产资源产业链和供应链。
坚持生态优先,促进矿业绿色发展。 (略) 资源禀赋条件,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兼顾生态环境安全与资源保障能力。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实现。
坚持空间管控,优化勘查开发布局。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衔接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布局,构建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发新格局。
坚持技术创新,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加强资源勘查开发技术创新,推动先进开发利用技术、管理经验、信息化技术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坚持对外交流,扩大矿业开放合作。主动服务和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 (略) ”,扩大矿业领域的合作范围,融入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2025年规划目标
到2025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勘查投入和勘查程度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可持续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一)资源保障能力不断加强
规划期内,优选成矿有利区带,合理部署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全市煤、铅、锌、磷、硫铁矿、硅石矿、页岩气、铝土矿等重要矿产资源量保持稳定增长,矿产勘查取得新成效,新发现和评价大中型矿产地1-2处。
(二)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显著提升
落实上位 (略) 的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开采区布局,合理划定集中开采区,推动区内优势资源规模开发、集约利用。减少小型及以下矿山数量,进一步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采矿权总数在202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矿山“三率”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绿色矿业取得新成效
持续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不断提高矿山智能化建设水平,鼓励矿山企业积极申报绿色矿山,推动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统筹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全市在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四)开采总量控制目标
(略) 优势及重要的煤、铅、锌、硫铁矿、页岩气、水泥用灰岩等矿产实行开采总量调控。
专栏2 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指标
(五)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持续深化
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健全“竞争出让更加全面、有偿使用更加完善、事权划分更加合理、监管服务更加到位”的矿业权管理体系。
二、2035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资源保障能力切实增强,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形成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第三章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及产业功能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结合矿产资源特点、勘查开发水平等因素,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区域发展相协调。
第一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一、明确勘查方向
利用中央和省地质勘查基金等财政资金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矿产调查评价及地下水资源评价等工作,总结成矿规律,圈定找矿靶区,提交新发现矿产地,评价资源潜力,摸清资源家底。以国家紧缺和战略性矿产为主攻矿种,同时兼顾省内优势矿产,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落实省级 (略) 的布局以及云南省新一轮战略性找矿行动计划,按照突出优势及重要矿产、兼顾其他矿产的原则, (略) 重点勘查煤矿、页岩气、铅矿、锌矿、锗矿、硫铁矿、磷矿、硅石矿等矿种,兼顾铜、铁、铝土矿、水泥用灰岩、矿泉水、玄武岩等矿种的勘查,加快推进地热等清洁能源勘查。限制勘查蓝石棉及砂金、砂铁等,严格执行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从严控制探矿权投放。
二、明确开发利用方向
根据国家、省产业 (略) 矿产资源实际情况, (略) 鼓励开采页岩气、地热、铜、铅、锌、磷、铁、煤、高岭土、硅石矿、玄武岩、水泥用灰岩等矿种。禁止开采蓝石棉、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等矿产。不再新建汞矿山,禁止开采新的原生汞矿,逐步停止汞矿开采。限制开采高硫、高灰、高砷、高氟煤炭和湿地泥炭以及砂金、砂铁等矿产。
(一)推进能源矿产资源清洁利用
大力推进能源矿产绿色开采和清洁利用,加快清洁能源矿产开发利用,构建安全高效清洁能源矿产供应体系,服务云南省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推动煤炭资源高效利用。依托云贵煤炭(云南部分)能源资源基地,以镇雄为县主,昭阳、彝良县、威信县、盐津县、绥江为辅,因地制宜推广绿色开采技术,促进煤炭安全高效、清洁利用。
加快页岩气开发利用。充 (略) 页岩气资源丰富、可采量大的优势,因地制宜引导页岩气资源合理配置,支撑云南省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二)保障重要矿产资源有效供给
在资源条件好、环境承载力强、配套设施齐全、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不断优化开发布局,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助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提高供给水平。
稳定煤矿供应能力。以云贵煤炭(云南部分)能源资源基地为重点,推进煤矿升级改造工作及智能化矿井建设,释放现有煤炭产能,全市煤炭产量逐步达到*吨/年, (略) 煤炭资源供应稳定。
合理控制金属矿产开发强度。逐步提高大中金属矿山比例,发挥金属铅锌等金属矿资源优势,持续推进低品位铅锌矿开发利用,一步提高伴生矿产的产品回收率,增强金属矿资源保障能力。
加强重要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依托镇雄丰富的磷矿资源,加快推进磷矿的开发利用,形成规模化磷矿开发产业;不再新建露天磷矿山,依托彝良县、大关县、盐津县的硅石矿资源,大力发展绿色硅精深加工产业,提升稳定硅石矿等非金属矿产的供应能力。
(三)引导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
以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砖瓦用页岩等非金属矿产为重点,引导集中开采、规模开采、绿色开采,推进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利用。
第二节 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一、加强重点河湖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管控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金沙江、赤水河流域、牛栏江(昭通段)等重点河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 (略) 重点河湖流域矿产开发布局。严格管控采矿活动,统筹重点河湖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与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二、构建区域矿产资源开发格局
加强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稳定煤矿、铅锌矿、硅石矿供应能力,推进地热、页岩气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进铝土矿勘查开发,引导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
以云贵煤炭能源资源基地(昭通部分)、镇雄煤炭国家规划矿区为主,形成以镇雄、彝良、威信为主产区、昭阳、盐津、绥江为补充产区的煤炭生产格局,适度开发煤炭资源,稳定电煤资源供应。
立足页岩气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推广试验示范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形成页岩气勘查、开发、运输、销售及下游深度开发的产业链。加快威信—镇雄—彝良、盐津、水富页岩气勘查开发,推进大关—永善空白区块矿权申报和勘查开发,形成规模化产能产量,统筹输送、压缩液化能力配套,协 (略) 建设,保证页岩气采得出、用得上、输得走;把页岩气 (略) 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建设“气化昭通”与“气化云南”提供保障。
争取中央和省地质勘查基金在鲁甸-巧家铅锌银多金属矿勘查区、永善金沙厂及外围铅锌磷矿勘查区、彝良毛坪铅锌矿及外围勘查区实施公益性找矿,鼓励和引导商业性勘查投入,加强彝良、鲁甸、巧家、永善铅锌矿资源保障能力,支持鼓励彝良毛坪、鲁甸乐红大型铅锌矿矿山集约高效开发利用资源,稳定资源供应,推进低品位铅锌矿开发利用,进一步提高铅锌矿中锗、镓、铟、铊等产品回收率。
依托彝良、大关、盐津丰富的硅石矿资源,以水电硅循环经济项目、旗滨光伏高透基材项目为引领,形成产业集聚效应,谋划发展绿色硅全产业链,建设成为云南绿色硅精深加工基地。
在适宜地区进一步扩大铝产业发展规模;以电力等要素保障为动力,建设绿色铝先进制造业基地,重点引进建筑家具铝材、电力电子铝材、耐用消费铝材、机械铝材、车用铝材等产业链,打造西南地区重要的铝加工基地,努力成为世界一流“中国铝谷”重要支撑。
依托镇雄羊场背斜-芒部磷矿勘查区,重点勘查开发镇雄磷矿资源,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关系,以磷精细化工为主导,合理布局磷开发利用全产业链,推动成为新的工业增长点。
昭阳中心城区、 (略) ,大山包、黄连河、温泉大峡谷等地区内地热水资源较为丰富,加快推进区内地热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带动旅游、康养产业发展,打造健康度假疗养基地。
图1 (略) 产业布局示意图
第三节 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全面落实上级 (略) 行政区内划定的规划分区,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增储上产,科学布局和合理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推动资源规模开发与集约利用,确保资源稳定供给, (略) 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一、构建能源资源安全保障格局
(一)能源资源基地
落实省级矿产资源总体 (略) 行政区域内划定的1个能源资源基地。
管理措施: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安排及相关产业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开采总量调控指标优先向区内矿山企业配置,推进资源规模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开展矿山深部及外围接替资源勘查,新增资源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略) 场手段,采取资源整合等措施,提升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和管理水平,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建设成为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战略核心区域。
图2 能源资源基地示意图
(二)国家规划矿区
落实省级矿产资源总体 (略) 行政区域内划定的5个国家规划矿区,涉及矿种有煤矿、磷矿、锗矿、铅锌矿,支撑能源资源基地建设。
管理措施:实行统一规划,优化保障战略性矿产勘查开发,提高准入门槛,原则上新建矿山规模应达到中型以上,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推动优质资源的规模开发、集约节约利用,形成保障战略性矿产安全供给的接续区。
图3 国家规划矿区示意图
二、优化勘查开采工作布局
(一)重点勘查区
按照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综合考虑矿业权设置现状、勘查资金(财政及社会勘查资金)投向及近期突破的可能性等因素,将成矿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的地区规划为重点勘查区,包括大中型矿山的深部和外围等具有资源潜力的区域。通过集中各方资金和力量,力争实现找矿重大突破,是地质勘查基金及社会资金投入的重点区域。
(略) 落实省级规划重点勘查区9个,其中,煤矿3个,铅锌矿3个,磷矿2个,铝土矿1个,市级规划划定重点勘查区2个,勘查矿种为煤矿、天然石英砂。
管理措施:以部署国家地质勘查项目、中央和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为主,鼓励和引导商业性勘查投入。严格执行规划控制、计划投放和准入退出制度,统一部署地质勘查工作,集中资金和勘查技术力量,创新找矿理论和勘查技术方法。探矿权人应做好勘查信息公示工作,促进诚信自律,严格按照勘查实施方案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完成最低勘查投入和工作量,按“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的要求进行地质勘查工作。
图4 重点勘查区示意图
(二)重点开采区
划分重点开采区,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大中型矿产地、重要矿产集中分布的区域;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域以及需要加强监管,促进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的区域。
(略) 落实省级规划的重点开采区2个,主要开采矿种为煤矿和铅锌矿;市级规划划定重点开采区2个,主要开采矿种为煤矿、天然石英砂。
管理措施:区内实行统一规划,严格控制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合理配置资源,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任务安排落实到具体空间,促进矿产资源集约开发、高效利用。
图5 重点开采区示意图
三、明确勘查开采规划区块
(一)勘查规划区块
划分原则:国家规划矿区的规划矿种勘查规划区块在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划定,其他情形的勘查 (略) 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划定,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一个主体。财政出资勘查的项目成果,应及时纳入规划,形成勘查规划区块。
划分结果:划定勘查规划区块44个,其中地热15个,玄武岩11个,高岭土4个,铅锌矿2个,铝土矿3个,磷矿2个,煤1个,稀土矿1个,镁矿1个,石膏1个,天然石英砂2个,重晶石1个。
管理措施:探矿权投放须做到规划控制,有序投放, (略)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格控制探矿权协议出让,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只设置一个勘查主体,拟投放探矿权应与勘查规划区块的规划矿种保持一致。根据地质找矿新发现、新成果确需新增或调整勘查规划区块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开采规划区块
划分原则: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开采规划区块;第三类矿产开采规划区块在县(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划定;本级规划划定其他情形的采矿权设置区块。财政出资勘查的项目成果,应及时纳入规划,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已经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的,可划定开采规划区块。
划分结果: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有采矿权803个。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矿产采矿权444个,第三类矿产采矿权359个。到2025年,第一类和第二类矿产采矿权减少194个,新设采矿权53个,矿区范围调整14个,已设采矿权整合9个。
到2025年,采矿权总数在2020年基础上减少10%以上,控制在722个以内。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矿产采矿权数量控制在399个以内,第三类矿产采矿权数量控制在323个以内。
采矿权投放须符合矿业权设置区划要求,做到规划控制,有序投放, (略) 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须严格执行竞争性出让有关规定,拟投放采矿权应与开采规划区块的矿种保持一致。根据地质找矿新发现、新成果确需新增或调整开采规划区块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开发与管理
开采总量。对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砖瓦用页岩等矿种实行指导性开采。
集中开采区划定。为促进资源规模集约开发,合理利用矿山资源,进 (略) 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开采布局,本着“开发与保护齐抓”和“扶大关小,集中开采,规模经营”的原则,综合考虑资源分布状况、工业产业布局、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运输成本和环境治理等因素,划定集中开采区,引导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
第三类矿产直接在县(市、区)级规划中划定集中开采区,明确区内矿业权投放数量、开采总量、最低开采规模、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等准入要求。区内鼓励资源整合,引导企业做大做强,促进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开采,具体由县(市、区)级规划划定和实施管理。
第四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第一节 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一、推进煤炭高质量、绿色安全发展
以煤炭产业转型升级为着力点,破解转型升级工作的瓶颈,促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大企业引领作用,加快矿井“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整合重组工作,提升煤炭产业集约化水平。到2025年形成以镇雄、彝良、威信为主产区,昭阳、盐津、绥江为补充产区的煤炭生产格局,全市煤炭数量控制在60个以内,产能规模*吨/年左右,原煤产量达到*吨以上。
二、推进页岩气勘探开发
立足页岩气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推广试验示范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形成页岩气勘探开发、运输、销售及下游深度开发的产业链。加快威信-镇雄-彝良、盐津-水富勘探开发,推进大关-永善空白区块矿权申报和勘探开发,形成规模化产能产量,统筹输送、压缩液化能力配套,协 (略) 建设,力争页岩气年产量达40亿立方米,天然 (略) 里程超过800公里,把页岩气 (略) 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建设“气化昭通”“气化云南”提供保障。
三、加强非煤矿山管控
提高矿山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标准,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非煤矿山规模。逐步优化非煤矿山布局,鼓励大型建筑材料用矿产开采基地建设,提升非煤矿山资源保障能力。到2025年底, (略) 非煤矿山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依法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四、推进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产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资源规划布局,支持有条件地区划定集中开采区。鼓励、资源开发整合,引导、矿山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开采。统筹资源禀赋、市场需求、运输半径、绿色环保等因素,积极推进“净矿”出让,有序投放第三类矿产采矿权。支持建设大型砂石生产基地,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积极有序投放机制砂石采矿权,鼓励采矿权人依法回收利用废石尾矿,增加砂石供给。
第二节 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一、最低开采规模要求
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落实省级矿产资源规划有关要求,确定主要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未列矿种按相关规定执行。新建矿山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矿山开采最低规模。产业政策准入门槛高于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的,以产业政策为准,切实推进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
二、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加强政府引导,推广矿产资源先进适用技术和科学管理模式,推进技术与资本、 (略) 场的融合,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攻关,提升矿山“三率”水平。
支持矿山企业与科研机构、 (略) (略) ,鼓励自主创新,开展矿业领域循环经济发展需要的科技人才培养和先进技术研发。
提升煤、铅锌、磷等矿山企业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产水平,加强对废石、尾矿等二次资源利用及有用矿物元素的再利用,提高资源配置与利用效率。落实企业节约与综合高效利用矿产资源的主体责任,完善鼓励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的经济政策,探索建立激励约束和考核奖惩体系。
三、提升矿产品与技术结构
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关键技术为中心,强化科技创新,推动先进技术装备制造,以新一代流信息技术,推动开发利用智能化、智慧化,提升开发利用装备技术现代化,支持企业面向自身需求和发展需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支持矿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共性、配套、关联度大的技术和有利于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升级矿山开采、选矿、加工工艺、技术装备,增强精深加工矿产品生产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产业链从低端向高端延伸,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促进矿业产业链现代化。
(略) 络经济,提高劳动力素质,高效利用矿产资源,逐步实现矿山企业“ (略) +” (略) 运行模式。引导、支持矿山企业进行生产要素重组,实现合理采、集中选、定点炼的开发模式, (略) 采、选、冶结构配套更趋合理。
第三节 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一、矿产资源勘查准入管理
(一)规范财政出资地质勘查
坚持财政出资地质勘查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引导性定位,推动地质找矿与矿业权管理协调配合,中央或地方财政出资勘查项目,勘查成果公开竞争出让,促进地勘基金项目成果转化,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实现财政资金良性循环。
(二)引导和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
全面实施矿业权竞争性出让, (略)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完善地质找矿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金在矿产勘查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
(三)强化绿色勘查
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整优化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工作布局。大力推进绿色勘查,部署实施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大力发展和推广新技术和新方法,健全绿色勘查技术体系。实施地质勘查行业标准、规范,减少地质勘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加强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
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评价,提倡多矿种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利用、节约资源。矿床勘探应当对区内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床进行综合评价。勘查证载矿种以外的共生矿产资源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五)完善矿产资源勘查退出机制
探矿权人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勘查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申请采矿许可证,同时注销勘查许可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缩减和退出制度。
二、矿产资源开发准入管理
(一)严格矿业权出让源头管控
严格落实联勘联审制度及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各级各类保护区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政策。 (略) 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协议出让,科学调控、合理布局矿业权。
(二)稳步推进“净矿”出让
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对直接出让的采矿权试点开展“净矿”出让,取得经验后适时推广实施。采矿权“净矿”出让前要建立出让项目库,确保出让项目符合管控要求和产业政策,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
(三)健全完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体系
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政府抽查、失信惩戒的矿产资源监管体系,做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工作。强化对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行为的监督管理。
(四)落实矿产资源差别化管理措施
实施矿种差别化、区域差别化管理。对紧缺矿产,实施鼓励性勘查开发政策。对优势矿产,合理调控开发利用总量。对产能过剩类矿产,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对战略性新兴矿产,保障资源供应。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稳定耕地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四节 提高矿山安全保障水平
一、提高矿山安全管理水平
将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实践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完善标准化建设效果评估体系,构建动态考核、能上能下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监管。
二、提升矿山装备保障能力
不断提高矿山装备水平,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迭代升级。推进生产煤矿采掘机械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推进非煤矿山凿、铲、运等工艺装备高端化、控制智能化。强化矿山装备生产、使用、维护、检测、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设备可靠安全程度。
三、提升矿山从业人员素质
创新矿山从业人员培养方式,定向培养一批高素质、技能型矿工。完善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实施任职能力素质考评。从责任、素质、业务、操作、管理等方面开展分层次、分专业、分岗位的精准培训,确保矿山负责人、班组长、特种岗位等关键人员培训到位、能力提升。
四、严格矿山安全准入
充分发挥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机制优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未通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审查的矿山,一律不予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严格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加大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第五章 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大力倡导建设绿色矿山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是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重要内容,是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提升矿业整体形象,以及改善民生、促 (略) 和抓手。 (略) 坚持发展绿色矿业,推动矿业可持续发展,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加快发展绿色矿业,实现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和谐共赢。
第一节 绿色矿山建设
一、 (略)
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践行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领跑、政策扶持,创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激发活力,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主要任务
结合国家和云南省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大力倡导绿色勘查,按照绿色矿山标准推进新建矿山设计和建设,加快老矿山改造升级,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一)严格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略) 实际情况,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的绿色矿山评价指标。认真落实国家和云南省关于支持绿色矿山建设的用地、用矿、财税、金融等激励政策,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二)协调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新立采矿权出让过程中,出让机关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在出让合同中明确开发方式、资源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推动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鼓励生产矿山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推动矿山升级改造,逐步建成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矿地和谐的绿色矿山。
(三)生态优先,绿色勘查
从矿产勘查这一源头抓起,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摒弃“成果至上”、“先破坏后治理”等落后的传统勘查理念和方式。注重事前管控,事中事后及时治理。
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要求,推进勘查技术方法创新,重点研究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勘查适用工程手段,强化物化探无损地表技术运用,消减山地工程工作量。推广应用“以钻代槽”、“一基多孔、一孔多枝”定向钻探等先进技术,最大限度减少对地面自然生态的扰动和破坏。严格执行绿色勘查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监督评估体系和制度,进一步优化勘查实施方案的勘查评价手段,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绿色勘查得到贯彻落实。
三、绿色矿山建设
规划期内,按照绿色矿山标准推进新建矿山设计和建设,推进矿山转型与绿色发展,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加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加 (略) 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积极引导矿山企业申报绿色矿山。
(略) 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标,走出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高效利用、矿地和谐 (略) 。
第二节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一、新建矿山
严格矿山准入条件,坚持源头预防,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制定从生产到闭坑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的全面规划,形成“采前有规划,过程能控制,采后可修复”准入制度。
二、生产矿山
加强源头控制、预防和控制相结合,生产矿山必须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占损土地进行治理恢复。
(略) 按照“企业所有、满足需求、自主使用、强化绩效、动态监管”的原则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生产企业设立恢复治理基金专户,每年在矿业权信息公示中要明确标注矿山地质环境破坏面积、恢复治理面积、基金使用情况等信息,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纳入矿业权管理,推进矿山恢复治理工作。
三、历史遗留矿山
一是 (略) 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编制县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二是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吸引各方投入, (略) 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模式,以及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充分考虑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利用现状、开发潜力和生态保护修复难易程度等,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原则开展综合治理,力争2025年基本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第六章 规划保障措施
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从健全规划实施制度、严格规划审查制度、完善规划评估调整制度和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加强管理,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第一节 健全规划实施制度
矿产资源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等规划衔接协调。矿产资源规划批准后,应当及时公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应急、财政、林草、能源、生态环境、水利、文旅、农业农村、城建、城管、交运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健全 (略)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实施相关制度措施,全面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加强监督考核,将规划实施成效纳入矿产资源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节 严格规划审查制度
切实发挥矿产资源规划指导和管控作用,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的相关行业规划,在规划目标、重要指标、重点布局、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等方面,要与矿产资源规划相衔接。规划明确的禁止勘查开采矿种,不得新设矿业权,因共生、伴生矿等情况需要综合回收利用禁止矿种的,应严格论证。对限制勘查开采矿种,要严格执行开采总量控制、开采准入条件等有关要求。
第三节 完善规划评估调整制度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本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规划目标实现程度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面临的形势。完善矿产资源规划调整机制,调整或修改已批准的规划必须经过规定程序。规划调整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征求其他部门意见。
第四节 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大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体系,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高质量发展发展。强化各级规划衔接协调,参与建立矿产资源规划要素统一数据库,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相衔接,加强数据可视化分析和深度挖掘,动态跟踪评估各级规划编制、审批、实施、调整等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