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潞州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 (略) 潞州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关于< (略) 潞州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老顶山集中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的请示》(长潞供发〔202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集中供水改造工程设计 (略) 水利厅批复,且涉及公共供水利益,同意该工程补办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潞州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老顶山集中供水工 (略) 潞州区老顶山镇壶口村西, (略) 水利厅以晋水供排函〔2012〕958号文对该集中供水改造工程设计予以批复。工程供水范围覆盖老顶山镇冀家庄、小罗、沟东(大罗)、沟西、西长井、石桥、大天桥、中天桥、毛占、南天桥10个村庄。工程设计供水能力442m3/d。
二、同意该工程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规划到2025年总取水量15.46万m3/a,其中:农村居民生活取水量14.69万m3/a、管网漏失水量0.77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工程取水。
三、同意该工程取水 (略) 潞州区老顶山镇壶口村西水源井口(水井坐标:东经113°07′58.0″,北纬36°10′30.0″),通过加压泵站及输水管道送至居民生活用水点。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工程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 (略)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 (略) 潞州区水利局负责该工程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
(略) 水利厅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潞州区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 年 0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