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RFGC【2024】00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嵩口高坑内*渔港施工图设计、预算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招标人为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福建海峡建筑设 (略) 、北京大洋碧海渔 (略) (略) 、泉州水务 (略) 、厦门 (略) 、 (略) 、大连海阳渔业工程 (略) 、中海(广州) (略) 、连水产规 (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流县
2.2建设规模:项目预估价为1384.*元。
2.2服务费:*元。
2.3设计周期:设计方案30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4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渔业/渔港工程)*级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全行业*级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级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6月25日至开标截止前,到“清流县 (略) 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 日下午17:30分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复印件确认函PDF格式(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q.com,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06 月28日 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 06月 28 日至 07月 2 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 2 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 (略) 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地 址:清流县;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98-*
招标代理机构:清流县 (略)
地址:清流县龙 (略)
联系人:兰女士 电话:*
(略) 名称: (略)
地址:清流 (略)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
附件1-1:确认函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初设、可研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