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 (略) 报送的《江 (略) 年产1GW光伏组件封装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通信地址:开发大道1号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
邮??? ?箱: sqgxhp @163.com
项目名称 | 年产1GW光伏组件封装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81号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以电池片、玻璃、背板、汇流条、铝边框、EVA膜等为原辅料,购置串焊叠层一体机、EL检测机、汇流条焊机、层压机、装框机、划片机、排版机、打包机等生产设备,经分选、切片、串焊、叠层、EL检测、层压、装框、灌胶固化、擦拭、测试、包装等工艺流程,形成年产1GW光伏组件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及层压、灌胶固化、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烟尘通过焊接烟尘净化器的移动软管集气罩收集并通过设 (略) 阻隔处理,处理后的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层压废气、灌胶固化废气、擦拭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危废库废气导气口排出,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定期更换活性炭。 挥发性有机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中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宿豫(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马河。 3、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为串焊叠层一体机、串焊机、EVA背板膜剪裁机等,通过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废桶、废活性炭、废抹布,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废电池片、报废品、焊渣、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置;收集的 (略) 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防控,分区防渗。危废库等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化粪池、一般固废库、车间等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
相关承诺 | 信用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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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