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标题:2024.06潜污泵 采购公告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名截止时间 | 2024-06-24 09: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6-25 09: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LWERP* | 离心泵(污水),自动搅匀潜污泵,50*-2.2配控制箱 电缆 液位开关 详见技术要求,,, | 离心泵(污水),自动搅匀潜污泵,50*-2.2配控制箱 电缆 液位开关 详见技术要求,,, | 无 | 2 | 台 | 2024-07-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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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略) 钢城区指定地点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要求制作供货。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投入使用12个月或到货18个月内保修,因出卖人产品质量造成损坏后无法修复应予以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质保期顺延;出卖人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因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包装费含在总价内。 第五条 随机必备资料:合格证、说明书、装箱单等。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 1.交货地点:出卖人送货到买受人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杂费含在总价内,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具体以买受人通知为准),按照车辆允许载荷装车,易散设备车厢须覆盖,厂区限速30km/h,认同并遵守买受人《厂区车辆管理规范》。设备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前的风险和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3.交(提)货时间:2024年7月20日前全部到货,分项到货以合同清单中标注为准。 第七条 验收标准、地点及期限: 1.验收标准:执行本合同第二条质量标准。 2.验收时间、地点及方式: ①外观验收:设备到达买受人现场后,买受人对包装、件数、重量等进行初始验收;需要双方共同验收的,出卖人必须在接到买受人通知后5日内派员参加,逾期不到,视为认可买受人验收结果。 ②性能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质量标准对设备性能、质量进行验收,异议期一年。第八条 设备安装与调试:出卖人免费指导安装调试。 第九条 货款支付与结算 1.以买受人验收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2.出卖人应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向买受人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买受人有权不予付款,所有后果由出卖人承担,给买受人造成损失或影响的,出卖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 4. 如因出卖人 (略) 协助执行等情形,买受人须 (略) 或第三人现汇的,买受人有权按照年利率6%-10%扣除承兑汇票转付现汇的资金成本。 第十条 担保方式:无。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条件:本合同经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书面解除;当事人一方出现《民法典》第563条规定的情形,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安全要求:出卖人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进入生产现场须遵守买受人安全管理要求,签订安全协议,佩戴齐全劳保护品;因买受人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和损失,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条 廉洁约定:具体约定见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协议》。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违约方承担违约造成的损失。出卖人如不按合同交货期交货,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额的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合同总额的10%为限),并赔偿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住 (略) 起诉。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列产品出卖人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如因产权出现纠纷,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2.《安全协议》及《廉洁诚信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一、报名资格要求 1.该项目为生产商项目,要求注册资金在*元(含)以上货物的生产制造商参与。 2.投标人报名时同时上传真实有效的预审文件,生产商预审文件须包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质量体系证书、最近三年内至少三份与标的物规格参数相同或接近的山钢集团(莱芜分公司、型钢公司、日照公司) (略) 规模相近其它冶金企业的销售业绩(合同价格可覆盖或涂抹),文件须做成一个PDF或word文件,业绩合同请只提供与采购项目标的物有关的业绩合同。 未按要求上传预审文件的,不予通过。 二、供应商须知 1.本项目采用分项合理低价法决标。 2.报价次数: 一次报价。评标过程中若需要进行价格磋商的,可根据评标现场评委意见再次进行报价。 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出具13%的商业增值税发票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含税价格在不含税价格基础上执行新税率,调整后的含税价格=原报价(原合同)含税价/(1+13%)*(1+调整后税率),合同金额和发票开具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4.合同金额小于*元的,须能接受货到后付款、承兑汇票结算方式(需根据发票挂账先后顺序结算)。合同金额在*元(含)以上的可申请支付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总金额的20%),但须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对等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及定做人认可的其它方式),或另立担保合同。 5.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制造和检验。入围的生产商按各自生产的品牌报价和供货。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 7.有意者可联系,电话:0531-*
七、资质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