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万套通信设备外壳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林寺村 | 宁 (略) | 宁 (略) ,成立于2022年03月,主要从事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信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略) 件制造; (略) (略) 理加工等业务。项目选址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林寺村,租赁宁波 (略) (略) 房进行生产。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500m2。 本项目主要生产通信设备外壳,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1月1日实施),本项目属于“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大类中的“82、通信设备制造392”小类,属于“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无 | (1)废气治理1)抛丸打磨粉尘:项目抛丸打磨加工过程会产生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再经布 (略) 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 项目生产 (略) (略) 理;生活污水 (略) 理,均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控制指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 (略) (略) 理达到《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中的排放限值后排放。 (3)噪声治理 企业为白班一班制,为尽量减轻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企业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①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②机械设备等设减震防振措施;③ (略) 。 (略) 界噪声可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 (4)固废治理1)生活垃圾:收集 (略) 门定时清运。2)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废砂带、废包装袋:定期 (略) 理。3)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污泥:委托有资 (略) 理。 (略) 有固废都 (略) (略) 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排污许可证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四、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中的“90、通信设备制造392”中“其他”类项,需实施登记管理。企业已进行排污登记, (略) 为: *** MA7JGQWW0W001W。 | (1)废气治理1)抛丸打磨粉尘:项目抛丸打磨加工过程会产生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再经布 (略) 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 项目生产 (略) (略) 理;生活污水 (略) 理,均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控制指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 (略) (略) 理达到《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中的排放限值后排放。 (3)噪声治理 企业为白班一班制,为尽量减轻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企业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①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②机械设备等设减震防振措施;③ (略) 。 (略) 界噪声可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 (4)固废治理1)生活垃圾:收集 (略) 门定时清运。2)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废砂带、废包装袋:定期 (略) 理。3)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污泥:委托有资 (略) 理。 (略) 有固废都 (略) (略) 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排污许可证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四、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中的“90、通信设备制造392”中“其他”类项,需实施登记管理。企业已进行排污登记, (略) 为: *** MA7JGQWW0W001W。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4 月19 日 至2022年04 月24 日(5日)
公示时间:2022-04-18
联系人:宁波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 (略) F9窗口( (略) (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