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1、项目名称:辉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6批次项目用地
2、拟占用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土地位置
石道河镇大北岔村
石道河镇西南岔村详见下图:
三、农用地转用土地权属、面积
拟转用大北岔村集体土地面积1.8150公顷,其中:农用地:1.8150公顷(耕地1.7215公顷)。
拟转用西南岔村集体土地面积0.3229公顷,其中:农用地:0.3229公顷(耕地0.3229公顷)。
四、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1、土地补偿标准: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 (略) 征收农用地区片地价标准的通知》(通市政函〔2020〕77号)制定标准执行。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 (略) 征收农用地区片地价标准的通知》(通市政函〔2020〕77号)制定标准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帐。
3、安置途径: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安置。被转用土地农民社会保障按《 (略) 人民政府 (略) 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40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根据《 (略) 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土地转用前,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向被转用单位发出农用地转用土地预公告。自农用地转用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农用地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否则,政府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拆除。最终农用地转用土地面积以双方确认勘测定界为准。
2、被农用地转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房屋所有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向辉南县自然资源局反映。申请听证的,请于本公告发布十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辉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