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 (略) 施工 / 标段
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3(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业绩(10分)”中内容作如下调整:
原内容: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业绩得6分,投标人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增加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 (略) 政公用工程业绩得4分,本项最多得10分。”
修改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业绩得6分,投标人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增加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得4分,本项最多得10分。”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所有补遗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
招标人:成都 (略)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