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澳构海工设备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江苏 (略) ;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三夹沙西港池内侧、 (略) 南侧;
(5)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厂房、喷砂及油漆车间、总装车间、办公楼、综合车间及配套设施等,占地面积*.67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5台散料设备、5台船舶海工设备、*吨OEM、*吨矿物设备模块、*寸管道结构模块、*立方米储罐结构模块。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 (略) ;
通讯地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三夹沙西港池内侧、 (略) 南侧;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23--*;
E-mail:*@*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 (略) ;
通讯地址: (略) 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
联 系 人:*工;
联系电话:025-*;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