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 (略) 金牛镇祝山碎石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补充绿化工程
(二)项目地点: (略) 金牛镇
(三)项目预算:*元
(四)最高限价:*元
(五)采购需求: (略) 金牛镇祝山碎石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补充绿化工程施工劳务,预算(即最高限价)*元(共计高次团粒喷播*m2,底盘植树绿化,打井1个及养护系统等)。
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
1.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需写明施工综合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
①坡面清理浮石、 (略) 、客土喷播及覆盖保墒
②底盘打水井
③底盘植树绿化
④养护系统
2.工期:中标后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完成
3.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未达到以下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
(1)要求企业实力强、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价方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询价响应供应商应能提供类似工程项目技术服务相关的证明材料。
4.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门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5.响应文件的组成:企业工商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证明、报价清单、售后服务承诺等,本询价文件其他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以上文件均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 (略) 理)。
6.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符合询价文件各项要求供应商中,采购人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价格优惠的供应商。
7.验收方法及标准:验收依据: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 (略) 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扫描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响应文件没有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字迹模糊不清等(包括提交的各类扫描件、图纸等)。
(3)未提供报价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证明等。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4年8月21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 (略) (略) ( (略) 还地 (略) 38号)。
(三)联系人:万工(联系电话:*)
(四)投标人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 (略) (略) ( (略) 还地 (略) 38号)。
(二)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接收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接收文件。
四、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湖北 (略) (略) ( (略) 还地 (略) 38号)。
(二)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参加要求:届时请参加招标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招标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