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院现对下列物品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报价。
一、采购内容(项目编号:LY-ZCB-*)
1、采购内容:郎 (略) 全部区域内外广告宣传标识(具体详见清单附件)
2、采购期限:两年,一年一签,考核合格续签第二年合同
3、最高响应限价:*元/年(含税)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2.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2.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2.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三、报价方式
1、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就本次询价要求,在2024年9月26日10时00 (略) 寄(送)投标文件,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密封,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本次项目名称,供应商联系方式,封口加盖公章。
3、邮寄地址: (略) 郎 (略) 老门诊招采办2室
收件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63-*
4、若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对具体细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王主任*。
5、按清单项做出分项报价及总价,单价不得超过单项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供货要求:中标方对广告宣传从设计方案、布局,美观,合理等方面要主动 (略) 方参考。 (略) 方通知后,必须于2小 (略) 指定地点,协商并测量标识具体事宜。安装进度、完工时间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情况而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为合理低价法,在满足采购需求前提下,最低价为第一中标人。在第一中标人无法满足采购需求时,可顺延至第二章中标人。单项报价及总报价均不得超过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按照清单中表2格式进行统一报价。
六、付款方式:待货物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后,由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后,以实际发生量按季度支付货款。
郎 (略) 招采办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