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宁化县段(监理)
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7001
各潜在投标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7001的《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宁化县段(监理)》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如下:
一、针对问题:1、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满分12分):②具有/类似的工程业绩,每项加。具有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工建筑注册(或资格)证,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一项己竣工(完工)验收合格的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0万的新建堤防工程监理类似的工程业绩,每项加2分和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满分8分):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类似的工程业绩,每人每项加。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监理完成过一项己竣工(完工)验收合格的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0万的新建堤防工程监理类似的工程业绩,每项加2分。请问业绩的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如何确认?是以合同上的工程总投资(建安投资)为准还是以完工鉴定书中完成的工程建安投资为准?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内容:有具体业绩要求的,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指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竣工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委托人证明),以完工为准,完工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的监理员人数为2人。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1月26日09时00分。
四、当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答疑纪要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宁化县闽江上游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