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安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安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新安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2)0291号
审批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2-79
3、最高投标限价:*.55元;其中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7元,安全文明施工费:*.92元,规费:*.62元,税金:*.16元。
4、建设地点:新安县境内
5、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新安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新安县公安 (略) 内,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基础采用桩基础,包含土建、电气、给排水、消防及空调通风等。
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员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须通过“ (略) (略) ”(http://**)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 (略) 上获取, (略) (略) 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略) ”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8日24:00, (略) (略) 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开标一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 数字证 (略) (略) 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略) ”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略) (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 (略) 》及《 (略) (略) 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公安局
地 址:新安 (略) (略) 交汇处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洛阳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东方金典天汇中心5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2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