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永地(G)[2024]-15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永宁县闽宁镇闽宁产业园,闽宁大道以东、 (略) 以北、厦银大道以西、空地以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598.*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7 | ||
起始价: | 598.*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2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07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8月05日 到 (略) 自然资 (略) 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08月05日 到 (略) 自然资 (略) 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0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自然资 (略) 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永地(G)[2024]-15号 号地块:2024年07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07日 09时1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永地(G)[2024]-10号土地竞得人取得该宗地后,需与永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与闽宁镇人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标准地“3+X”控制性指标。其中: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1,建筑系数≥40%,绿化率≤20%,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元/亩,亩均产值≥*元/亩,亩均税收≥*元/亩。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宁政办规发〔2021〕10号)文件执行。 2.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宁县城杨和街255号
联 系 人:谢永平
联系电话:0951-*
开户单位:永宁县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