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越溪乡南庄村、慈周村养殖塘经营权承包(重)澄清修改公告
补充通知发至:各潜在竞包人:
兹通过(01)号补充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县越溪乡南庄村、慈周村养殖塘经营权承包(重)》发包公告作出补充、修改。本文件所作出补充、修改作为发包公告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原发包公告中:
八、其他
1、 经养殖户反馈的高塘位养殖塘进水困难的问题,村方进行实地勘踏核实后决定由村方出资加固(小埠塘7号塘、慈周塘4号塘、5号塘、6号塘、7号塘)靠近进水港一侧的坝堤,承包人必须全力配合。
2、竞价以元为单位。
现修改为:
八、其他
1、 经养殖户反馈的高塘位养殖塘进水困难的问题,村方进行实地勘踏核实后决定由村方出资加固(小埠塘7号塘、慈周塘4号塘、5号塘、6号塘、7号塘)靠近进水港一侧的坝堤,承包人必须全力配合。
2、 竞价以元为单位。
3、 承包期内只能养殖水产,不得擅自改变养殖塘的用途,未经允许不得改变养殖塘现状,严禁大塘改小塘破坏养殖塘再的基础设施(包括水泥塘坝、进出水闸门、养殖管理房)等后果自负。
(略) 作同样修改。
发包人:宁海县越溪乡南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宁波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