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新区珠江路、水厂路等路段路灯安装工程项目 * 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新区珠江路、水厂路等路段路灯安装工程项目已由滑发改【 * 】 * 号文批准,招标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新区珠江路、水厂路等路段路灯安装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HJYGG[ *** ] * -1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投资金额:施工标段 *** . * 元。
2.5项目概况:该工程为 (略) 新区 * 路(珠江路( (略) * 庄--东环路)、水厂路(湘江路--长虹大道)、万顺路(长江路--黄河路)、广福路(长江路--黄河路))等路段路灯安装工程,其中包含照明供电系统、道路照明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等。
2.6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此次招标共1个标段;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含变更)及 (略) (略) 内容;
2.7 计划工期:施工标段: *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 保修期: *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略) 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略) 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在建工程、未完工程或新中标工程的,须出具拟派项目经理变更为无在建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有在建项目, (略) 理。
3.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未列 (略) 人的名单相关信息,被列 (略) 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 * 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 * 个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报名结束之后,被委托人不得更改,即报名时的被委托人须和开标时的被委托人 * 致;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略) 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外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4. (略) 文件的获取
4.1 (略) 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未登记入库的投标单位,须信息登记入库后才可以办理CA (略) 上报名。
登记入库链接地址:http:/ ***
办理CA链接地址:http:/ ***
CA登 * 使用指南:http:/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8年9月8日8时 * 分至 * 8年9月 * 日 * 时 * 分凭CA登录“ (略) 公 (略) 网站”, (略) 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4.3 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 (略) ,投标人 (略) 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4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 * 元/单位/标段,本项目须在递交投 (略) 缴费,由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现场缴费时还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1套;提供国家级的电光源质 (略) 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投标文件中装订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需与原件 * 致。否则, (略) 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5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 万元整(¥ * * . * 元) 保证金递交形式:转帐或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在 (略) 公 (略) 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略) 绑定操作)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帐户名: (略) 公 (略) (略) : (略) (略) (略) (行号: *** ) 帐号: * * * * * 特别提醒:保证金以绑定时间为准,保证金绑定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 小时。请投标单位 (略) 间转账或电汇时间,提前合理安排,到账后及时登 * 系统,绑定到项目和标段。 绑定操作流程可以参看:http:/ *** >。 无法绑定、无法退费的问题指南:http:/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年9月 * 日 9时 * 分(以开标厅卫星时钟 (略) 时间为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略) 公 (略) 第 * 开标室。 5.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略) 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 (略) 》、《 (略) (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 (略) 网》网站上发布, (略) 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 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道诚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 *** *** 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西路 * 号中 (略) A座 * 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