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 (略) -南部县共建标准化厂房及附属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南经开管函〔2024〕14号)和《 (略) -南部县共建标准化厂房及附属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资料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夯实园区产业培育和发展环境,推动东西部协作产业协作持续深入。经研究,同 (略) -南部县共建标准化厂房及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一、项目业主:四川南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略) -南部县共建标准化厂房及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2404-*-04-01-*。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标准化厂房4800平方米及附属工程。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于东西部协作资金。
七、建设地点:南部县经济开发区。
八、建设工期:4个月。
接此批复后,请结合评估意见,认真修改、完善、优化设计方案,积极落实建设资金,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建设中要加强管理,保证施工安全;要严格控制投资概算,强化质量监管,加快建设进度,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特此批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8日
附表: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 (略) -南部县共建标准化厂房及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 用招 标方 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施工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监理 | √ | ||||||
1、招标范围:全部招标。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内容一致的招标公告。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通过比选等竞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工程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严格按照省发改委印发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执行。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执行。 5、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文件2008年版)编制招标文件,并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上一步没有备案的不得进行下一步招标工作。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