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新增两套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 | 浙江青田县温溪镇沙埠工业园1号 | (略) | 因市场发展需求,建设单位计划扩建探伤规模,拟在浙江青田县温溪镇沙埠工业园 1 号内,新增 2 间铅房屏蔽体,配备 2 台 X 射线数字成像系统。 | / | (1)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履行环评制度、环保验收制度、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加强环保档案管理,由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 (2)承诺严格按照本报告的屏蔽防护设计方案、辐射安全措施、辐射安全设施及装置、“三废”治理装置及措施等辐射环保内容进行建设。 (3)承诺严格执行辐射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承诺本项目环评审批后,及时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5)承诺在本项目正式运行前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 本项目铅房屏蔽体检修门设置门机联锁、门灯联锁、急停装置、警示标志等辐射安全保护装置,并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剂量报警仪、配备便携式辐射仪等。以上安全设施能够满足辐射安全防护的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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