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 (略) 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落实,现将四川省2024年度23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关于抓紧做好增发国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4〕178号)文件要求,倒排工作节点,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水库5月底前主体工程开工,12月底前主体工程完工率、增发国债资金执行率达100%。要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度汛安全。如责任人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报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