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公告中:3.1.2设计业绩要求中,为“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3(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少于1.4亿元的给水工程设计业绩。” 问题:1.请问设计类似项目是否指下列情况:①1个类似设计业绩(初设或施工图设计); ②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③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④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 2.设计业绩已完成是否指设计项目获得初设批复或施工图图审合格证即可认定为已完成;提供的总承包项目业绩总中担任的设计工作获得施工图图审合格证即认定为设计业绩完成。 二、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中,描述为:招标控制价:*.33(其中:总价部分招标控制价 *.63元,单价部分招标控制价*.58 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招标控制价*.00 元,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 *.12元,暂估价货物*.00元)元 问题: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招标控制价*.00元,是否指本次设计费报价限价。 三、评标办法中,2.2.4(2)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设计单位其他人员中描述为:3、技术经济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证书得1.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2.5分。 问题:本项目为工程项目,该技术经济专业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应该是设计工作中对设计成果文件中造价相关工作的把控。而工程行业中,该岗位人员的对应的职称证一般为“工程造价”或“工程咨询”、 请问具有“工程造价”或“工程咨询”高级及以上职称证是否满足本评标项“高级及以上职称(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加1分”。 四、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明确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规费按“规费费率计取表”中I档费率计算,是否理解为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提供之工程量清单进行相应报价并得出相应规费费用后进行此部分报价?简言之,请发包人明确本项目报价是否须附完整工程量清单?若不需要,请明确报价格式? 五、“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明确“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应完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应按招标清单公布的金额填报。 (上述要求不适用于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 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的)。”是否理解为本项目报价需按发包人提供之工程量清单进行完整编制并报送该报价清单? 六、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是否亦为不可竞争性费用,若此,本项目投标评审价下浮率是否与254页所示单价下浮比例“1-(中标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预备费-暂估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招标限价总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预备费-暂估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一致?亦或是参照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若此,是否理解为投标人报价即为投标评审价,与后面单价下浮比例无关? 七、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六)、软密封闸阀(丝口)技术要求”2.7防腐涂层:粉末应提供材料原产地证明。喷涂应采用自动流水线生产。;该要求已严重违反《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的通知》中第14条“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请招标人明确该证明材料投标时是否不需要提供,只在采购前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