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含税吨单价,理论推算重量212吨,交付重量以转让方指定泵房称重过泵为准。拆解过程不得损坏锅炉房建筑结构及其他设备、设施,全程听从转让方现场指挥。 2、本次交易设定现场勘验环节,现场勘验时需提交: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勘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挂牌公告期间预约进行现场勘验,勘验时须自行做好拍照、录像、录音等取证工作,勘验完毕后, (略) 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 3、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4、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勘验联系人:梁女士0471-*、* 5、最终成交的吨单价, (略) 场价格如何变动,均不作出调整。 6、中心根据每吨成交价×理论推算重量×5%预收受让方服务费,最终服务费按转受让双方确定的交割吨数结算,多退少补。如交割过程中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服务费不足时,应及时补足,并交纳至中心服务费账户。 7、意向参选机构报名请于报名结束日17:0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前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上传相关电子版原件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现场勘验确认表》等),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参选机构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已付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