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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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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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土建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6)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有效土建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