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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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自然资源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6-18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349,08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开标时间 | 2024-06-18 08:30:00 |
开标地点 | 长汀交易厅2 |
开标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长汀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三)(童坊镇集镇居民点后龙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补充通知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招标人(招标代理)对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进行补充修改,具体如下: (1)原招标公告未公布“招标控制价及发包价文件”。现将经长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及发包价文件予以公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及发包价文件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相关附件编制投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修改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3)原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1项号第2.1条款内容“工程审核造价为*元………………”修改为“工程审核造价为*元…………”,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4)原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3项号第2.3条款内容“发包价为*元………………”修改为“发包价为*元…………”,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5)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长汀县童坊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2024年06月12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