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略) 2023年度(第1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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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略) 安保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本项目配备总人数不低于20人 主要功能或目标: (略) 保卫科的安排下主 (略) (略) 的医疗秩序维护、治安防范、消防 安全、全院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以及停车场的安全保卫管理、 (略) 内其它安保工作安排等。 需满足的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120.* | 2023年1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略)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