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10月2日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9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 (略) (略) 苏 (略) 科技城生活垃圾集运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苏 (略) 科技城中桥港街6号,占地面积为(略).84m2,建筑面积(略).15m2,厂区从西至东、从北至南分别为 (略) 理车间、计量室、机修车间、除尘除臭间、卸料大厅、大件垃 (略) 、大件垃圾分拣车间等。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N7820环境卫生管理
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购置垃圾压缩主机2套、垃圾压缩辅助推料机构(包含卸料槽)2套、自动清洗系统2套、快速密闭门4套、自动喷雾降尘系统2套、自动化电气控制系统设备2套、液压站2套、35t生活垃圾转运车7辆、真空泵2套、 (略) 6格、平移换箱轨道车2台、压缩换箱机构2套、压缩集装箱12个、垃圾粗破碎系统1套、垃圾细破碎系统1套、自动分拣系统1套、金属分选系统2套、比重分选系统1套、破碎分选物料传输系统1套、分类物料转运系统1套、自动化电气控制系统设备1套以及其他监控等设施。
项目 (略) 理转运垃圾4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略)吨;日处理大件垃圾50吨,年处理大件生活垃圾(略)吨。生活垃 (略) 理流程为垃圾车收集后进入转运站,卸料后进行压缩,之后装车外运;大件垃 (略) 理方式为收集后进行破拆粉碎,经自动分选、磁选和比重分选后,进入垃圾压缩设备,装车后运入填埋场。
员工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实际员工20人,年工作365天,两班制,每班12h,年工作8760h。
其他情况:公司不设置员工宿舍、食堂,就餐外送。
1、废水
公司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渗滤液、冲洗废水、喷淋废水,渗滤液、冲洗废水、喷淋废 (略) 渗滤 (略)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入科技城水质净化厂(原镇 (略) 理厂)。因此本项目废水检测内容为生 (略) 理设施进口、生 (略) 理设施出口、废水总排口污染物排放浓度。验收监测期间,pH、COD、BOD5、SS、粪大肠菌群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种三级标准限值,氨氮(以N计)排放满足科技城水质净化厂(原镇 (略) 理厂)接管标准,总磷、总氮、色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表1中B级标准,重金属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略))表4标准。
2、废气
公司废气主要为垃圾收集、运输、压缩、 (略) 理过程中产生的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大件垃圾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渗滤液厌氧车间产生的沼气燃烧后产生的燃烧废气。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密闭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系统+光催化氧 (略) 理后通过1根22m高P1排气筒排放,沼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24m高P2排气筒排放,粉尘经1套布袋除 (略) 理后通过15m高P3排气口排放。P1、P3排气筒进口管道较短,无法开口检测,P2排气筒温度较高,无法检测。因此本项目废气检测内容为P1、P3进口、厂界污染物浓度和速率。验收监测期间,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二级标准限值,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1、表3标准。
3、噪声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公司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压缩垃圾、回收资源、 (略) 理污泥及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 (略) (略) 卸料站,在公司内部压缩后和压缩垃圾一起运送至 (略) 理,回收资源外售,废包装材料 (略) 苏州 (略) 委托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 (略) 置,固废“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科技城中桥港街6号
联系人:蒋站长
联系电话:(略)
邮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 (略) 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