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对〈 (略) 炉峪口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工程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建设方案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评价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两岸提防等水工程设施,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出河道,恢复河道堤防原貌。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水 (略) 水务局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 (略) 级河道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 (略) 级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申请行政许可手续。
四、本许可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请前往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五、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附件:1. (略) 炉峪口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工程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 (略) 炉峪口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工程对水文站影响分析的审查意见
(略) 水利厅
2022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略) 炉峪口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工程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10月28日, (略) 水利厅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 (略) 炉峪口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工程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 (略) 水务局、 (略) 水务局、 (略) (略)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 (略) 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山西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 (略) 炉峪口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工 (略) 汾河李八沟村~市区段,线路总长46.9km,管线沿汾河两岸布置,工程采用大开挖或顶管方式穿越汾河堤防17次,顺河敷设12.6km。该工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古审管批字﹝2021﹞18号进行批复。
二、汾河河道防洪标准为屯兰川汇入前20年一遇, (略) 区段100年一遇;建设项目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50年一遇校核;穿堤段按河道防洪标准设计。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有关规定。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洪水采用《汾河源头至兰村段河道治导线规划》报告成果。汾河上雁门村断面20年一遇洪水1713m3/s,50年一遇洪水2315m3/s;冷泉村断面20年一遇洪水1713m3/s,50年一遇洪水2948m3/s;西曲村断面50年一遇洪水3178m3/s,100年一遇洪水3714m3/s;河口村断面50年一遇洪水3290m3/s,100年一遇洪水3845m3/s。
四、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五、基本同意《报告》综合评价结论。
六、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七、基本同意对水文站的影响评价内容。
八、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施工期间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理出河道,损毁堤防予以恢复,确保行洪安全。
九、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等要求。
十、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附件2
(略) 炉峪口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工程对水文站影响分析的审查意见
2022年11月15日, (略) 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组织有关专家对山西 (略) 编制的《 (略) 炉峪口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工程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中有关项目建设对水文站的影响分析内容进行了技术函审。经研究,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形成意见如下:
一、 (略) 炉峪口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工 (略) 汾河李八沟村~市区,线路总长46.9km,采用球墨铸铁管,管径DN200~1200mm,管材为K9级16MPa球墨铸铁管。该工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古审管批宁〔2021〕18号进行批复。
二、汾河水库水文站1958年5月设立, (略) 娄烦县杜交曲乡下石家庄村,集水面积5268km2,寨上水文站1953年7月设立, (略) (略) 河口镇寨上村,集水面积6819km2。两站均为汾河干流重要控制站、国家重要水文站,在防汛抗早、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及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等方面作用重大。
三、工程管线沿汾河两岸布置,工程采用大开挖或顶管方式穿越汾河7次,顺河敷设12.6km。第1次穿河处距离上游汾河水库水文站17536m,第7次穿河处距离下游寨上水文站8298m,第13段顺河段管道距离下游寨上水文站1683m。
四、工程建设期及运行期维修更换管道时对汾河水库水文站无影响,对寨上水文站的水文监测环境会有影响,对流量、泥沙测验有一定影响;工程正常运行时对水文站水文监测无影响。
五、工程建设及运行期维修更换管道时,建设方需 (略) 水文水资源勘测站沟通协商,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补救、补偿措施。
抄送: (略) 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 (略) 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