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3日陵川县平城化工园区起步区(A区)供暖及仓储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陵川县平城化工园区起步区(A区)供暖及仓储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陵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陵川县平城化工园区起步区(A区)供暖及仓储配套建设项目 | 陵川县平成镇平城化工园区起步区(A区) | 陵川平城 (略) | 山西 (略)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陵川县平成镇平城化工园区起步区(A区),占地面积5333.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锅炉房、氨水罐、1号仓库、2号仓库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该项目于2023年12月28日在山西省投资 (略) 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12-*-89-01-*)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你单位在项目的建设、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环评要求做好以下各项环保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醇锅炉燃用清洁燃料*醇、设置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3m高的排气筒排放;*醇储罐、氨水储灌装卸过程设置平衡管,采用双管式物料输送,即设置两条管道与储罐连通,一条由槽车到储罐的物料输送管道,另一条由储罐顶部到槽车的气压平衡管;*醇储罐、氨水储灌设置氮封。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锅炉排污水去鸿生化工现有工程配碱,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使用低噪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场地布局和施工时间,各生产设备采用低噪环保设备,设独立底座和基础减震后置于室内,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1号仓库、2号仓库、氨水罐区、*醇罐区进行重点防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