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兴隆县政法综合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各界意见。变更内容:
1、将 (略) (略) 内后退约6米,空地位置划定16个停车位,以解决外来车辆停车问题。原有50个车位增加到66个车位(标准车位45个,大型车位5个,院外访客16个),增加5个机动车充电桩,同时对停车位置进行微调。
2、原非机动车停车位126辆,更改为100辆。
3、优化园林景观,增加浮雕景墙。
4、中心广场预留出训练场地,东北角增加一处篮球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8日(10天)
公示地点:公示内容见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门厅及兴隆县人民政府官网。
公共意见收集途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单位: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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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