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大兴区采 (略) (略) 海纳川采育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三园区(英纳法园区)仓库(房产证8号楼)
公示时间:2024-03-21至2024-03-27
受理时间:2024-03-21
项目概况: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鉴于现有经营场所已划入经开区腾退规划区域,为能够持续高质量服务经开区产废单位,确保服务工作有序正常开展,同时也为积极配合经开区的相关土地腾退工作。北京鑫兴众成 (略) 拟投资建设“危废贮存库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租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区) (略) 海纳川采育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三园区仓库(8号楼),将原厂址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区域迁入其内,迁建后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年最大中转量等均与原厂址相同,即收集贮存15类危险废物(HW02、HW03、HW04、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16、HW17、HW34、HW35、HW49、HW50),短期最大贮存量合计1450吨,年最大中转各类危险废物共计*吨。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鑫兴众成 (略)
联系人:董卫萍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