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一轮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公开
**日至5月20日,十五届县委第一轮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于**日对巡察情况向我局党组进行了反馈,现将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通报: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问题
1.针对“对党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学习领会不够,以理论指导机构改革工作有待提高”的问题。
(1)未能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 (略) 委历次全会精神。经查阅党组会议记录本发现,局党组未在党组有关会议上组织开展关于党的十九届二、三、四中全会精神, (略) 委二、三、四、六、七、八、九、十次全会精神的学习。
(2)对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不够深入、不够透彻。局党组分别于**日及**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但会议记录未记载交流发言、学习研讨等内容,与会人员未能将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学习探讨和交流,学习深度不够。
2.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落实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局党组对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抓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宣传工作不到位。
3.针对“重点工作推动滞后,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1)重点工作任务未按时按量完成,工作进度滞后。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于2021年9月完成制作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短片,但直至**日,其下属单位县园林环卫服 (略) 签订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短片制作合同,工作进度明显滞后。
(2)跟踪推进重点项目不够严细,施工进度缓慢。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作为业主的陵水县生活垃圾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实际开工时间为**日,原约定**日完工,但截至**日,该项目仅完成施工进度的60%,施工进度明显缓慢。
4.针对“行政执法水平不高,履职能力存在不足”的问题 。 案件卷宗归档不严谨。经核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执法大队已归档案件卷宗,发现存在多处不规范情况,如陵综执(第一)罚决字〔2021〕60号案卷装订顺序混乱;陵综执(第一)罚决字〔2021〕40号案卷没有编写页码;陵综执(第一)罚决字〔2021〕56号案卷行政执法有关事项审批表无填写时间等。
5.对行政执法监督不够严格,选择性执法现象仍有发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至2021年间共办理行政案件7877宗,其中简易程序6165宗,普通程序1712宗。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局党组对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经核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近年来68宗未办结案件,发现该局选择性执法问题依然时有发生。
6.针对“权力运行不够规范,工程建设实施未经集体决策程序”的问题。工程建设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有关规定,未经会议讨论决定就先行建设,违反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
7.针对“工程项目管理较为薄弱,招投标活动实施不够规范”的问题 。
(1)项目招投标活动不规范,存在明招暗定现象。
(2)履行工程项目监督责任不力,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现象。
(3)违规挂靠现象频发多发,项目实施存在廉政风险。
8.针对“单位间横向沟通不足,回应重要线索核查情况不及时”的问题 。局党组对线索核查工作落实情况监督不力,与转交线索单位沟通不畅,未及时回应线索补充核查情况。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案件调查不清不准。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个别执法大队立案调查工作存在走过程、重形式,个别执法人员作风漂浮,不重视实地调查,导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事实调查不清、核实不准,损害了群众利益。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私车公养现象仍有发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加油卡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监管漏洞,致使私车公养隐形问题禁而不止。
3.针对“‘小微权力’监管不到位,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巡察组在走访过程中,椰林镇、三才镇及黎安镇部分群众反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开展日常打违控违及渔业巡查工作中,存在以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接受群众给予槟榔、香烟等物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不够完善,大额支付上会讨论限额界定较高”问题。
(1)制定的“三重一大”制度个别事项规定范围不够明确。《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个别事项过于简单,如“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中关于重要干部任免事项,仅罗列“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两点,未将局中层干部任免、调整及其他需要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在该制度中标明清楚。
(2)制定的“三重一大”制度、议事规则量化界定不够清晰。《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内容大多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的界定,细化、量化不够,可操作性不强,如关于重大项目部分,未将应上会项目类别、建设或采购规模进行量化界定。
(3)大额资金支付会议讨论限额界定较高。根据《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日制定并沿用至今)及其《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文件有关内容,支出金额一次性使用经费在100万元以上的事项才执行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上党组会议讨论,限定金额过高,限制了党组对本单位资金财务工作的监管。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组织生活流于形式”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党支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会议记录不够详实,会议流于形式。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小组作用不够彰显”问题。
4.针对“抓党员干部教育不力,日常教育监管宽松”问题。
(1)抓党员教育工作意识不强。经谈话了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员领导干部反映党组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够严格、教育方式方法单一、后期跟踪监督党员学习情况力度不足、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还不够等情况较为普遍。
(2)对工作纪律要求不严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3月正式启用钉钉打卡考勤,经核查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钉钉打卡考勤系统数据,均发现存在不同程度“旷工”“缺卡”等考勤打卡数据不正常的情况,日常监管宽松软,对考勤管理工作监管不严、打折扣。
5.针对“抓党员队*管理不到位,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党支部抓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到位,离任党员干部未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存在党员“空挂”组织关系的现象。
6.针对“执行组织人事工作规定不严格,中层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局党组对中层干部任免备案把关不严,执行程序不够规范,未严格按照工作规定任免备案本单位中层干部。
7.针对“抓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局党组抓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力度不够大,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8.针对“防微杜渐存在短板,违纪违法案件频发”问题。 局党组对党员干部廉政监督和风险防范办法不多,未能有效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经了解,2020年及2021年两年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其下属单位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共有8名工作人员(包含1名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其中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或政务处分7人,被局 (略) 1人,涉及范围包括执法活动、工程项目、扶贫工作等方面。
9.针对“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跟踪督办力度不够”问题。局党组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跟踪督办力度不够,致使个别审计反馈问题难以整改到位。如**日,县审计局 (略) 管理局存在“6个项目未办理结算、4个项目已完工未办理竣工验收”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其整改情况报告中标注“已整改完成”,但经巡察组调查发现,截至2022年4月县文化广场地板修缮翻新项目仍未验收结算。
四、立行立改方面
1.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致使公共服务设施沦为专用设施。滨河北路公共临时生态停车场于2018年开始招标建设,标的金额约123万元,并于当年完工投入使用。但自2021年9月份开始, (略) (略) 环卫车辆停放问题,占用该停车场,用于停放大小型垃圾运输车以及环卫车。期间,其公司在停车场一侧出入口处张贴“禁止外来车辆入内”字样的标语。巡察组在实地走访停车场时,发现停车场通向内街的停车场出入口已被封死,且被其公司工作人员告知此停车场为环卫车停车场,外来车辆不能停放。
请各大队、各科室围绕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1个问题,明确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整改步骤,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做到问题不遗漏、整改全覆盖。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进一步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完成整改成果,长期坚持下去,巩固成效。坚持全面剖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落实整改,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扎实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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