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白沙-众村II回22 (略) 改造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12日 至 2024年0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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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名称: | 白沙-众村II回22 (略) 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峡江县仁和镇、砚溪镇、戈坪乡 |
建设单位: | 国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白沙-众村II回22 (略) 改造工程本次对原220kV樟众线进行改造,改造段220kV樟众线拆除。待江西吉安南500kV变电站220kV送出工程中樟山-众村22 (略) 、瓜畲-白沙22 (略) 换接工程建成后形成白沙-众村II回22 (略) (起点220kV白沙变电站,终点220kV众村变电站)。原220kV (略) 全长114.602km,杆塔总计338基。 本次改造范围为原220kV樟众线174#-179#、186#-285#段:①174#-179# (略) 起点为原220kV樟众线174#塔,终点为原220kV樟众线179#塔, (略) 径长2.6km,新建杆塔5基,按原220k (略) 径走向, (略) 架设;②186#-285# (略) 起点为原220kV樟众线186#塔,终点为原220kV樟众线285#塔, (略) 径长35.2km,新建杆塔103基,在原220k (略) 径南侧走线, (略) 架设。 白沙-众村II回22 (略) 改造工 (略) 路径总长37.8km,新建杆塔108基,拆除杆塔95基及部分导、地线金具等, (略) 架设。工 (略) 、 (略) , (略) 段改造长度35.0km,新建塔基102基, (略) 段改造长度2.8km,新建塔基6基。本工程总投资概算*元,其中环保投资概算*,占总投资的1.4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生态影响、噪声、固体废物和粉尘,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1) (略) 理论预测评价结论 根据理论计算数据可知,本工程220k (略) 经过其他地区,导线对地高度6.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6.42kV/m,能够满足10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4.79μT,能够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本工程220k (略) 经过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7.5m,距地面1.5m、边导线外2.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4.67kV/m,不能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4.59μT,能够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距地面4.5m、7.5m、10.5m、边导线外2.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分别为6.60kV/m、9.77 kV/m、6.26 kV/m,均不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分别为26.83μT、46.08μT、32.29μT,距离地面4.5m、7.5m、10.5m高度处的磁感应强度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应当抬升导线架设高度。 本工程拟建单 (略) 通过居民区,导线分别抬升至距地面9m(≥8.7m,取整为9m)、11m(≥10.5m,取整为11m)、14m(≥13.2m,取整为14m)、17m(≥16.2m,取整为17m)时,线路距离地面1.5m、4.5m、7.5m、10.5m高处,线路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分别为3.93kV/m、3.95kV/m、3.96kV/m、3.92kV/m,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分别为16.28μT、20.33μT、21.53μT、21.53μT,可以看出,拟 (略) 进行抬升后,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4k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影响预测结果 通过 (略) 段采取抬升导线对地距离的措施,本工程建成后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为0.15~3.59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85~12.84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类比监测分析预测,本工程建成投运后,线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2类、4a类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略) 运行期不产生废水, (略) 沿线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工程营运过程中没有工业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线路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对环境无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等, (略) 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②通过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 (略) 的电晕噪声水平;②加 (略) 运行管理,定期进行噪声监测。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生态影响、噪声、固体废物和粉尘,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1) (略) 理论预测评价结论 根据理论计算数据可知,本工程220k (略) 经过其他地区,导线对地高度6.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6.42kV/m,能够满足10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4.79μT,能够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本工程220k (略) 经过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7.5m,距地面1.5m、边导线外2.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4.67kV/m,不能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4.59μT,能够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距地面4.5m、7.5m、10.5m、边导线外2.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分别为6.60kV/m、9.77 kV/m、6.26 kV/m,均不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分别为26.83μT、46.08μT、32.29μT,距离地面4.5m、7.5m、10.5m高度处的磁感应强度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应当抬升导线架设高度。 本工程拟建单 (略) 通过居民区,导线分别抬升至距地面9m(≥8.7m,取整为9m)、11m(≥10.5m,取整为11m)、14m(≥13.2m,取整为14m)、17m(≥16.2m,取整为17m)时,线路距离地面1.5m、4.5m、7.5m、10.5m高处,线路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分别为3.93kV/m、3.95kV/m、3.96kV/m、3.92kV/m,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分别为16.28μT、20.33μT、21.53μT、21.53μT,可以看出,拟 (略) 进行抬升后,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4k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影响预测结果 通过 (略) 段采取抬升导线对地距离的措施,本工程建成后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为0.15~3.59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85~12.84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类比监测分析预测,本工程建成投运后,线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2类、4a类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略) 运行期不产生废水, (略) 沿线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工程营运过程中没有工业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线路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对环境无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等, (略) 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②通过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 (略) 的电晕噪声水平;②加 (略) 运行管理,定期进行噪声监测。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本工程在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5)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