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漕河防洪治理工程(方上桥至京广铁路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漕河防洪治理工程(方上桥 (略) 桥)EPC总承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农经【2024】104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水发 (略)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水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略) 漕河防洪治理工程(方上桥 (略) 桥)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 (略) 满城区、高新区、徐水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漕河经满城区、高新区、徐水区,向东流入雄安新区, (略) 北部主要防洪屏障。漕河右堤( (略) 防洪堤)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左堤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治理。漕河治理范围为方上村~ (略) 桥,河段长24.71km。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有堤防加高培厚、新建堤防、河道疏浚、边坡防护、 (略) 工程、穿堤建筑物等。 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2个月,并满足招标人项目进度要求。 5)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项目建设需求,并通过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优良标准。 6)其他:①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②异议受理主体: (略) 水发 (略) ,联系人:贾健,联系电话:031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义务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9 09:00至2024-04-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 (略) 及河北省 (略) 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招标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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