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矿业绿色发展,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根据《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略) 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在矿山企业申报、县级初审基础上,经市自然资源局材料审核、实地核查等程序,光泽县鸾凤乡高源村高源花岗岩矿、 (略) 建阳区里曹萤石矿通过审核,按 (略) 级绿色矿山创建库,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信函(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等 (略) 自然资源局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武夷新区广场西路79号2号办公 (略) 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联系电话:0599-*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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