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自然 (略) (略)
关于“《双城片区SC-F-03-01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结果公示
SC-F-03-01该地块位于三江新区双城片区,占地面积约115亩, (略) 城建设的逐步推进,目 (略) (略) 城,师生生活配套设施亟需完善,三江新区管委会拟按程序单独对该区域的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进行调整论证。根据相关规定,在宜宾市自然 (略) 4楼会议室召开了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了该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论证报告。论证后的用地指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及《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版)》要求,具体如下:
调整前指标:
SC-F-03-01地块:用地面积约115亩( ***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商用地(RB),容积率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5%,商业建筑限高100米,居住建筑限高80米,其中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面积的65%,包括 (略) 、 (略) 、 (略) 。
调整后指标:
1.SC-F-03-01(a)地块:用地面积约40亩( ***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限高100米,地块如果和SC-F-03-01(b)地块统一开发,不设围墙,共用消防通道,相邻建筑之间只控制建筑间距,地下室一体建设。
2.SC-F-03-01(b)地块:用地面积约75亩( ***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80米, (略) 、 (略) ,地块如果和SC-F-03-01(b)地块统一开发,不设围墙,共用消防通道,相邻建筑之间只控制建筑间距,地下室一体建设。
以上地块停车位指标均以《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版)》规定配置标准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规定,现按 (略) 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三江新区管委会反映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
附件:
1.拟论证指标地块区位示意图;
2.地块调整方案
公示期:2022年8月19日-9月19日
联系电话:0831- ***
宜宾市自然 (略) (略)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
拟调整地块区位示意图
附件2
地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