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略) 废旧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 (略) )等相关规定,现将江 (略) 废旧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 (略) 废旧电池回收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江 (略)
(3)项目地址:江门市新会区睦州镇新沙村沙头低地(土名)
(4)建设内容:
江 (略) (以下简称“大荣公司”)位于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沙头低地(土名), (略) 区占地面积 *** m2,主要为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环保净水材料等货物提供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运输服务。
2017年,大荣公司向原江门市新会 (略) (现更名为江门 (略) (略) )申报《江 (略) 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新环建〔2017〕4号),2021年申报《江 (略) 仓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江新环审〔2021〕 (略) )。
现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设置化学品仓库2座, (略) (略) 仓库。1号仓库主要仓储固态化学品,最大仓储量5015吨,年周转量 *** 吨。2号仓库目前空置;②设置一个罐区,有18个储罐,其中5个980m3的氢氧化钠溶液储罐;10个的60m3盐酸储罐,3个30m3的应急罐。化学品运输方式为槽罐车运输,不设分装工序。
现大荣公司拟进行扩建,主要扩建内容为:①拆除现 (略) 仓库,在该位置新建一座废旧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生产车间,年拆解汽车及手机废旧锂电池1.5万吨,以物理方式分拣镍、锰、钴金属材料。②新增一个危险废物暂存间(135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60m2); (略) (略) 区东北侧空地,空置,预留备用;④同时建设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
二、扩建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
1、废水
本次扩建无生产废水产生,新增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一体 (略) (略) 理,处理达标的尾水排入马鬃沙河。废水采 (略) 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的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本扩建项目生产车间、仓库及其他辅助生产装置区均铺设防渗层,防止物料和废水下渗。在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采取了以上防渗措施后,对厂址及周围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气
本扩建项目主体工 (略) 理设施主要包括:(1)生产车间采用微负压收集系统;(2)粉尘经脉冲除尘 (略) 理,热解有机废气及含氟废气经二次燃烧 (略) 理, (略) 理后的粉尘、有机废气及含氟废气一并进入两级碱喷淋塔+活性 (略) (略) 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根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另外,建设单位通过选用性能、材料良好的输送设备、管道、阀门,做好设备管线的日常维护,减少生产设备无组织废气的散逸。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边的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扩建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 (略) 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噪声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本次扩建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包括危险废物(喷淋塔废液、喷淋塔沉渣、废活性炭、废冷冻液、废电池管理系统)、一般工业固废(废机箱、废集流体、废结构件、 (略) 件)、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 (略) 理资质 (略) 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回 (略) 理;生活垃圾分类收 (略) (略) 理。上述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并 (略) 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大荣公司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扩建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和途径
本次 (略) 为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 *** )。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1)电子版下载网址:https:/ *** ,提取码:bou6
(2)纸质版查阅途径:江 (略) 办公楼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相关信息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包括牛古田村、新沙村、丰盛村、向东村、向荣村、东环沙村等公众。
(2)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可登 *** 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 *** )。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网上留言、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回公众意见表。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7月7日,共计10个工作日。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江 (略)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睦州镇新沙村沙头低地(土名)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 邮箱: @@@ arong- ***
(2)评价单位:方圳环保(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 (略) 信息枢纽楼3-2L303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 *** 邮箱: @@@ q.com
七、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江 (略)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