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阳县四条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采购标的)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H23-*-00209
项目名称:辽阳县四条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对辽阳县辽阳县柳壕河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追加工程)、辽阳县南沙河污染治理工程项目二期工程、辽阳县南沙河污染治理工程项目二期工程、辽阳县兵马河污染治理工程项目二期工程及太子河流域兵马河生态修复工程五分部工程进行项目管理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的协调管理,包括:1、协助委托人在办理项目前期的报批、报建手续,设计协调,相关合同审查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2、协助委托人对各参建单位、检验检测单位进行监督管理;3、针对投资控制、合同、档案以及质量、计划、信息、沟通、风险等进行管理与协调工作;4、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验收及移交、协助委托人配合审计等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 2024 年1月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电子 (略) 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五开标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 (略) 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五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辽阳县
联系方式: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联系方式:0419-*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 (略) 辽阳白塔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晨
电 话: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