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 (略) 年产2.6亿个塑料制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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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年产2.6亿个塑料制品 |
建设地点 | 广 (略)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 (略) 拟 (略) 东华镇清华园中区工业大道以东、 (略) 以北地块D4-6-2号楼,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42分7.202秒,北纬24度13分16.769秒。项目总占地1805.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计划年产塑料软管1.2亿支、塑料盖1亿只、塑料瓶*个、塑料粉饼盒*个。 项目计划员工40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约300天,每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 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西北面294米三分场五队。 |
环评机构 | 中海联合(深圳)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车间,施工期无土建工程,仅为简单的设备安装。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简单,且时间较短,因此,随着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项目施工期也将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也随着消失。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注塑、吹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上方设置包围型集气罩+垂帘围闭收集,采取“二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限值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焊接机、印刷机、烫金机等设备上方设置包围型集气罩+垂帘围闭收集,采取“二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限值,TVOC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DB44/ 815-2010)中的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控制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破碎间为全密闭空间,破碎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循环冷却水排水,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由市 (略) 引至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者后,排入滃江。 (三)注塑机、挤出机、吹瓶机、焊接机、破碎机、吹瓶机、冷却水塔等设备噪声约为60~75dB(A),噪声经厂房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 (四)废包装袋、次品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边角料收集后经破碎机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含油抹布、废原料桶、废机油、洗版废液、废丝印、胶印版、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厂区均实施硬底化,物料存放仓库、车间有机物料存放区及事故应急池均设有防渗层,可有效防止泄漏。 (六)为防止消防废水外泄,项目将设置一个2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有机废气VOCs有组织排放总量控制在0.2858吨/年以内,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节、划拨。废水、固废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