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略) (略) 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4年度碎石第二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 (略) (略) 鹤岗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编号:JT-XM-GKJJ-HW-*-0151
2.2项目名称: (略) (略) 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4年度碎石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2.3采购内容:具体采购数量、规格详见竞价文件采购需求。
2.4交货期:(以采购人要求时间为准)计划日期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5交货地点: (略) (略) 。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
2.7其他: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3.采购预算:约*.00元人民币(大写:*佰***万*仟元整)。
注:①采购预算包含货物价格、运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竞价)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5.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5.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5.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5.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
5.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查询结果为准。
5.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5.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11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包括开采、加工、销售(如有)。
5.12非直接开采、加工材料的供应商,需要提供上游供应商的开采权证明、与上游供应商签定的采购合同、上游供应商提供的进项增值税发票(5.11或5.12需提供其中一项)。
注:本次采购项目为主材、地产材料时投标人需提供5.11或5.12其中一项来证明材料的合法来源。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2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6.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址:(http://**#/index.html)(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6.3 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涉及。
7.竞价保证金
7.1 竞价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8.资格文件递交及审核:
8.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9时00分;
8.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4年1月16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8.3资格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9.竞价安排
9.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9.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人民币*.00元人民币(大写:*佰***万*仟元整);
9.3竞价时间:2024年1月16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 ;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再规定时间内报价相同,则按照“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意向供应商。
10.2如果成交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由于成交供应商被质疑或投诉,经查实质疑或投诉成立的,将取消被质疑或被投诉的成交供应商资格,此时采购人可按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下一个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10.3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电话:178 3519 3831。
1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鹤岗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东山区沿河南F3号楼221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 (略) (略) 效能管理事业部
监督部门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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