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应急广播系统深化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省磐安县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磐安县应急广播系统深化建设项目
标的名称:磐安县应急广播系统深化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磐安县应急广播系统深化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磐安县人民广播电台应急广播传输业务一直是通过 (略) 络来传输的,2013年,台网分离, (略) 络由磐安 (略) 管理和运维。
根据国 (略) 下发的广电发[2020]80号文件、《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的通知广电发[2022]60号)和《深化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能广应急办[2023]2号)等文件要求,改造或新建的 (略) ,需通过 (略) (略) (略) 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对全域农村应急广播终端在线率、通响率、发布率等工作运行状态实时监管。农村应急广播信号传 (略) 以全省现有广播电视 (略) 络为基础,不断健全完善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村村响等多种类型的界面传送点和传输干线等传输设备设施,形成面向全省的全面综合 (略) 络。
该项 (略) 公共应急广播、地下车库应急广播等建设内容需以现有广播电视 (略) 为基础, (略) 互联互通。
综上所述,结合磐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符合可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第一条和第三条即,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 (略) 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磐安 (略)
地址: (略) 磐安县安文街道海螺街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磐安县融媒体中心
联 系 人:陈旭
联系电话:0579-(略)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磐安县安文镇海螺街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磐 (略)
联 系 人:叶升
监管部门电话:0579-(略)
传 真:/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 (略) 8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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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应急广播系统深化建设项目专家论证.pdf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