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城区恒昌路延伸段(北塔路至二水厂)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三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台县城区恒昌路延伸段(北塔路至二水厂)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9月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三台县城区恒昌路延伸段(北塔路至二水厂)道路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三台县北坝镇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单位:三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略)
六、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道路南起已建北塔路,经马望路下穿新渡口大桥引桥,北止已建北泉路,南北两段路线全长829.028m,道路红线控制宽度为30m,车行道宽度为23m,人行道宽度为两侧各3.5m,道 (略) 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车行道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路面类型为红色透水混凝土整体路面,以及路段服务面积内的雨污水管网等工程。
路线主要控制点有:北塔路、马望路、新渡口大桥、北泉路、道路两侧建筑物。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机械冲洗中可能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项目设置1座容积为6m3的隔油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既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项目施工期间,裸露的开挖及填筑土石方较多,在当地强降雨条件下,产生大量的水土流失而进入周围水体,对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项目在施工时对开挖和填筑的土石方、临时堆土场设防雨布遮盖,在临时堆土场旁设置临时排水沟(矩形断面,尺寸为底宽0.4m,高0.4m)并配套2座沉沙池,在裸露区域采取密目网临时遮盖措施。
运营期:加强营运期道路的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并且在道路沿线两侧密植植物,能够通过吸附、沉淀、过滤和生物吸收等作用,将污染物从径流中有效分离出来,达到改善径流水质和保护地表水体的目的。
(2)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项目采取洒水降尘、密闭遮盖、设置围挡等措施;项目所有燃油机械和车辆的尾气排放应执行相关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并定期检查维修;沥青摊铺应避开不利风向(敏感点位于下风向时),并选择恰当的施工时间。
运营期:营运期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道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全线散落的生活垃圾、砂石等的清理,避免经过车辆碾压后产生二次扬尘;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加大环境管理力度。
(3)声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采用隔声效果更好的围挡材料。
运营期:设置绿化带,人行道上每6米设置一处1.2m×1.2m行道树树池;加强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拥堵而造成噪声超标,加强车辆噪声监测,控制噪声超标车辆上路。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在路段、路中设交通标志,限制行车速度,禁止车辆超速行驶。项目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通噪声源强。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可作为资源回收的材料被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则统一收集后及时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收集处理。
运营期:定期对道路区域清扫,固体废物由环卫人员收集后清运。
(5)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复垦或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本项目位于北坝镇,应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全线合理设置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上路的明显标志。
②应加强管理,严禁各种泄漏及散装载重车辆上路,防止散失货物,污染物排放和发生交通事故。
③在全路段设置“减速行驶、安全驾驶”的警示牌,严禁超车、超速。禁止车辆超载、超速,防止车辆追尾,发生交通事故。设置路面标线,路面标线主要起引导驾驶员视线,管理驾驶员驾车行为的作用。与本工程有关的标线主要有车道分界线、禁止超车线、人行横道线、停车线等。
④加强管理及道路养护,包括综合巡查、路基保养、路面保养、附属设施保养及绿化保养等。及时进行道路垃圾杂物清扫,积水、积雪、积冰清理,行车洒落物及由于事故等原因造成垃圾的清理和外运。沿线设施应定期保养,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部分,使之经常保持完整、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 (略) 政道路工程建筑”。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建设项目属于其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项“城镇基础设施”第4条“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本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之列。
同时,2022年1月5日,建设单位取得了《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台县城区恒昌路延伸段(北塔路至二水厂)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三发改[2022]6号)。2022年1月28日,建设单位取得《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台县城区恒昌路延伸段(北塔路至二水厂)道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三发改[2022]103号)。本次坏评按照初步设计内容进行评价。
本项目用地已于2022年5月5日取得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三自然资用字第*-2022-00003号),明确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均为国有建设用地,无限制用地及禁止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传真:0816-*
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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