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数字化蔬果产业科创基地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赣上招字(2024)40号
1、招标条件
上犹县数字化蔬果产业科创基地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总承包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专项债、融资款和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上犹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犹县数字化蔬果产业科创基地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项目位置有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上犹县油石乡河唇村老旧猪场及附近林地,地块二位于上犹县新田村部分老旧普通蔬菜大棚。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3.1本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新建高标准智能化玻璃温室大棚 #.#元,改造提升老旧普通蔬菜大棚 571.#元;不含项目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和项目前期等费用。
2.3.2建设内容:项目地块一建设内容为新建高标准智能化玻璃温室大棚,用地面积约122亩,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分为智慧温 (略) 一、智慧温 (略) 二、智慧温 (略) 三、育苗及联 (略) 、盆栽研学销售及附 (略) 、智能化系统控制中心及分 (略) 。项目地块二建设内容为改造提升老旧普通蔬菜大棚,改造提升面积约28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模式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等)、采购(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及建设完成后的运营期所有运营服务工作等。
2.4.1设计内容:中标单位应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包括整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内容;
2.4.2采购、施工内容:根据项目设计要求进行采购、施工(直至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4.3项目运营:运营管理的标的物为上犹县数字化蔬果产业科创基地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总承包及为满足运营管理需要依法增加或改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等,项目运营管理期限为20年。
2.5运营要求
2.5.1项目采取EPC+O模式实施,本项目运营期限采用响应要约方式,项目运营期限20周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或交付使用之日算起),为了保证建成后项目能正常运行,中标单位需在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此笔资金存款利息(如有)归中标单位所有)。此笔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分两次缴纳(详见投标人须知第7.4条履约担保)。
2.5.2本项目由招标人全额投资,招标人将完善好土地征收工作。招标人有权获得项目的经济、社会等各种效益,既每年可获得该项目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6%的租金,又可为农户、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个人和各类农业企业,提供蔬果产业苗木、技术、营销等全产业链服务。中标单位负责项目的规划、建设、运营。运营期间,由中标单位每年缴纳租金给招标人,缴纳标准为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的6%,缴纳时间为每年1月31日、12月31日各缴纳一半。如逾期不缴纳租金,每月按拖欠租金数额的百分之一收取违约金;如连续两年不缴纳租金,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剩余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中标单位需按下列第2.5.3条款规定赔偿给招标人。
2.5.3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项目租赁期间无法履行本项目合同,中标单位除按规定支付租金、扣除剩余保证金和归还租赁资产给招标人外,同时中标单位还需按以下标准赔偿给招标人,具体赔偿标准:运营期第1周年终止本项目合同,中标单位赔偿给招标人的费用标准为招标人实际支付工程款总金额的50%;其后运营期每增加1年,中标单位赔偿给招标人的费用标准为招标人实际支付工程款总金额50%的基础上减少5%,即:运营期第2、3 周年终止本项目合同,中标单位赔偿给招标人的费用标准分别为招标人实际支付工程款总金额的45%、40%,随后依此类推。
2.5.4除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上级政策调整等)外,因招标人原因导致项目运营期间无法履行本协议,招标人须提前6个月告知,同时退回剩余履约保证金的2倍给中标单位。
2.5.5中标单位负责租赁期间项目流动资金、运营费用、经营性投入、日常维护、软硬件建设维修和安全保障等所有事项及费用。
2.5.6在建设、租赁期间必须高度重视安全保障,凡是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5.7在经营期内,凡是因经营不善、生产经营纠纷等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5.8在经营期内,运营公司要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领域技术、品牌和资源优势,打造成为集“研发、育苗、生产、加工、销售、培训、研学、观光、采摘”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和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基地,为赣州 (略) 发展蔬果产业解决品质难保证、成本难下降、产品难销售等相关问题,通过建立蔬果溯源体 (略) ,为赣州 (略) 农户、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个人和各类农业企业,提供蔬果产业苗木、技术、营销等全产业链服务。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设备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
(4)运营管理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7计划工期:
2.7.1设计、采购及施工工期:
总工期:365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不含图纸审查时间10天);
采购、施工工期:325日历天。(项目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出的开工令为准)
2.7.2运营期限:20周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或交付使用之日算起)。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能力要求或由满足以下(1)-(6)各项条件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维护能力:
(1)运营企业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 (略) 相关运营能力(提供运营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以上(含#级)资质。
(4)拟派本项目人员
1)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级注册建筑师,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等管理工作;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中任职;
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互不兼任。
4)拟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土建专业)、质(检)量员(土建专业)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和专职安全员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注:
1)凡实行电子证 (略)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派人员的“电子证书”和“电子 (略) 址”及“查询页面截图”。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需提供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凭证。若上述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不得超过65周岁(含65周岁),已退休6个月及以上的(不含开标当月),则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若以上人员已退休6个月以内的(不含开标当月),需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及相应缺失月份的社保证明。
3)若上述拟派人员证书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参保证明的, (略) 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提供的社保材料缴纳单位需与投标单位一致。
(5)外省来赣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省外进赣的设计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 (略) ”上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企业、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有)和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在应在“ (略) ”网站中可查询,并在开 (略) 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外省来赣施工单位开标前应在“ (略) ”-“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 (略) 上查询截图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有)、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等应在“ (略) ”-“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 (略) 上查询截图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注:外省来赣施工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 (略) ”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和《 (略) 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 (略) 对 (略) 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号),不能在“ (略) ”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及企业相关关键岗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6)在岗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等均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经项目业主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办理变更的建造师和关键岗位人员,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备案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未办理变更手续。)。
3.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
3.3投标承诺: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承诺书、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单位(设计企业,运营企业,施工企业),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如是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是授权委托人参与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 (略) 理。
6、投标人无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 (略) 投标且在限制期内 (略) 罚。
7、投标人36个月内(以通报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8、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9、我市对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已实施电子考勤,被限制投标资 (略) 在限制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投 (略) 因电子考勤连续2个月以上不合格被通报的,从下发文件之日起限制其通报连续考勤不合格月数相应期限的投标资格。
10、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査询截图:未提供査询记录的,视同未响应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1本 (略) 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招投标)。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西省公共 (略) http://**)
11.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
11.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6日08时30分至2025年01月13日17时30分登录“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
11.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5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6其它事项:如遇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统一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进行咨询。
12、资格审查
12.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3、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犹县 (略)
地址: (略) 上犹县东 (略) C栋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中心1#楼20层
联系人:陈芳
联系电话:0797-#
邮箱:*@*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