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为推进公共资源有效管理、利用和合理配置, (略) 标准化治理水平,推动衡阳县高质量发展,衡阳县政府拟将衡阳县范围内所有公共停车位、充电桩位、广告位特许经营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授予 (略) 来进行统一经营与管理,项目资金由中标单位自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略) 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衡阳县人民政府授权本项目实施机构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实施机构委托衡阳 (略) 对衡阳县公共资源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县公共资源特许经营项目。
2.2 项目投资及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总投资*.*元,规划建设内容涉及停车位共8564个、广告位307处、充电桩位967个。对城区人行道停车位已设2897个进行提质改造,新增设3858个,增设直流充电桩位967个, (略) 停车位已设936个进行提质改造,新增设873个;户外广告布点已设置立柱广告63处、翻页广告54处、电子显示屏广告17处、路灯灯箱广告16条、公交站台134处,对已有广告位进行维护,再新增立柱广告15处、翻页广告2处、电子显示屏6处;建设综合信息中心220㎡,新建智慧城管系统;新建岗亭240㎡;配套建设绿化、供配电等公用设施。
2.3特许经营权评估价值: 30年期特许经营权评估价值为*.*元。
2.4 特许经营范围、内容:
本项目按照“谁建设、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应中标的特许经营者负责对应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
(1)对城区内8564个停车泊位和增设的967个直流充电桩位进行全面负责、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停车泊位和充电桩位日常检查、考评、改进、达标工作;负责停车泊位和充电桩位消防检查,对车位安全和车辆安全负责;负责公共停车位客户投诉和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公共停车位和充电桩位收费管理及各岗位人员调整工作;负责公共停车位停车设施设备、标识、充电桩位等维护保养的组织领导工作。
(2)按照户外广告管理“清洁化”、“制度化”要求,对户外共计307处广告布点位组织日常维护保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亮灯率达到98%,特殊时期亮灯率达到100%。
(3)对综合信息中心,新建智慧城管系统进行维护管理。
2.5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含建设期2年)拟定为30年,从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2.6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经营性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即未来通过收取停车费、充电服务费、广告位经营费用等逐步收回项目投资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政府在合同期内不再承担建设运营费用。
2.7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式:
(1)衡阳县人民政府授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的相关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运营中的监督管理。
(2)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略) 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并要求特许经营者组建 (略) ,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代表县政 (略) 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略)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3)在合作 (略) 自行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 (略) 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目标应满足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建设运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4) (略) 市场化运营,通过使用者付费回收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略) 正常经营,对项目收费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5)在特许经营合作期满后, (略) 需将基础设施项目相关资产完好、无抵(质)押、无偿的移交给本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略) 运营情况获得政府方认可,在同等或类似条件下, (略) 具有和县政府订立新的特许经营权协议的优先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信用湖南”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符合国家准入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2 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与本特许经营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的能力;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有 投 标 意 愿 者 , 请 于 2022 年 11 月10 日 起 在 衡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2 、本 招 标 项 目 采 用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方 式 , 投 标 人 应 当 在 衡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22 年 11 月 30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 (略) 公共 (略) (http://**)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 (略) 络。
2)、开标地点: (略) 公共 (略) 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略) (略) 设立开标会场。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电脑、CA 证书、网络配置等是否满足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澄清答疑、答辩的相应环境,提前配置好浏览器数据及安装好驱动(详见:《 (略) (略) 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 (略) (略)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客服联系电话:*。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CA 证书、网络配制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 注: (略) 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解密需使用对应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3)、澄清 (略) 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 (略) 公
共 (略) 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投标人应 (略) 公共 (略) 站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 (略) 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营造健康安全的交易环境,请各投标单位严格 (略) 委、市政府疫情防控 (略) (略) 交易现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由 于现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投标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色)。未佩戴口罩, 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场。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衡阳的人员,一律持 48 小时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谢谢您的支持与合作(详见:http:http://**.cn\),凡不遵守规定的投标人谢绝进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投标监督投标室,监督电话:0734-*。
十、联系方式
(1)、项目实施机构: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 (略) 衡阳县蒸阳大道213号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衡阳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2栋一单元1805室
联系人:蒙女士
电话:*
邮箱:*@*q.com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 (略) (略) 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