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和平区鞍山道32号1楼投资科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项目 | 天津 (略) | (略) 和平区福安大街新文化花园新丽居底商二层210-1 | (略) (略) | 天津 (略) 拟投资*元 (略) 街福安大街新文化花园新丽居底商二层210-1建设 (略) 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283.4平方米,设置接待台、接待室、美容区、寄养区、候诊区、输液区、诊室、药房、化验室、手术室、免疫室、住院部、DR室、中央处置区、卫生间、淋浴间、员工生活区等。主要为宠物诊疗与美容服务,其中诊疗活动范围为动物诊疗(可从事动物颅腔、胸腔、腹腔手术),不接诊传染病动物,美容不包括毛发染色项目。项目动物接诊数量为 10只/日,其中动物诊疗 3只/日,美容 6只/日,手术 1 只/日,不涉及寄养宠物、夜 (略) 。放射性设备单独履行环保手续。冬季采暖及夏季制冷采用多联机中央空调。不设置员工宿舍及食堂,员工用餐自行解决。报告表已通过专家进行函审。 | 1、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将施工期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避免扰民现象发生。 2、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医疗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和宠物排泄物产生的异味。清运污泥时会有少量异味逸散,在清运时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宠物就诊时产生少量排泄物,设置动物专用的排便与排尿盒进行收集,及时消毒、清运,并喷洒植物除臭剂,减少异味的影响。 3、项目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含诊疗废水、宠物洗澡废水和布草及工服清洗废水)。项目共有2台污水处理设施,化验室、手术室各一台,医疗废水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后排至共用污水总排口,经市 (略) 最终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至共用化粪池沉淀,经共用污水 (略) (略) ,最终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处理。 4、项目噪声源为污水处理设施、宠物叫声、空调室外机、新风换气机等,宠物叫声为偶发性、间歇性,无固定源强,注意其情绪的安抚,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污水处理设施、空调室外机、新风换气机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5、项目营运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一般固废主要是废包装物(药品、医疗耗材脱外包装、废输液瓶(袋))、健康动物粪便、修剪废物,废包装物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健康动物粪便消毒处理后交由城管委处理,修剪废物交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患病动物粪便、废紫外线灯管、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医疗废物、患病动物粪便暂存危废暂存间,48h内交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废紫外线灯管、污水处理设施泥渣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不处理死亡宠物,消毒处理后由宠物主人带回自行处理。 6、项目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并建立应急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项目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 | (报告书填写) | 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22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