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赣闽粤(梅州平远)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等基础设施建设,依据中共平远县委办公室《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十四届〔2024〕8号)、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平府办会函〔2024〕9号)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4年第5期),根据《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和管理规范》(LY/T2246-2014)、《 (略) (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指南》、《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建标121-2009)、《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应急消〔2019〕267号)、《关于赣闽粤(梅州平远)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12-*-25-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平远县大 (略) 北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规划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6580平方米。1.建设1栋4层的森林消防应急救援综合楼,占地面积1880平方米,建筑面积6580平方米,设置森林消防队*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室。2.建设室外训练场地,占地面积6650平方米,包括200米跑道田径场、足球场、羽毛球场和器械训练场。3.建设室外配套设施,占地面积5127平方米, (略) 、停车位等。预计开工时间2024年10月,工期约25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3722.*元,其中:工程费287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3.*元、预备费27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请你单位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技术业务用房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禁止建设与技术业务用房无关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有改变,须重新报批并重新核准项目招投标发包方案。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