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 (略) 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10月22 (略) 提出。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略)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略) (略) (略) 40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环境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眉山“中国泡菜城”第 (略) 理厂高盐水技改项目 | (略) | 眉山 (略) | 眉山 (略) | 2024-10-10 |
附:
《眉山 (略) 眉山“中国泡菜城”第 (略) 理厂高盐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2、建设单位对其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和公众参与说明内容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